中国经济网泰安4月2日综合报道 山东省泰安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3月31日决定:接受窦清波辞去泰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决定免去:窦清波泰安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泰安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市长李国强的提请,于2026年3月31日决定任命:陈炳飞为泰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泰安市公安局局长。

陈炳飞,男,汉族,1973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法律硕士。曾任山东省公安厅网络安全保卫总队总队长、一级高级警长,现任泰安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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