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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分网民为国家出版总署拍手叫好,认为出版总署出手果断,有力地净化了国内乱糟糟的网游市场;另一部分网民则认为出版总署手伸得太长,文化部反击有理。 部分网络媒体则表示希望能够通过慎重充分的沟通,最终明确界定行业的监管部门、监管责任、主体与权限,避免类似的事情再次出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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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委之间意见相左
出版署:网之易公司严重违反了国家关于网络游戏上网前须经新闻出版总署前置审批和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互联网游戏作品须经新闻出版总署审批的规定。
文化部:李雄在上述通气会上强调,《魔兽世界》运营权发生转移后,文化部通过网之易公司的审批。新闻出版总署不具备处罚《魔兽世界》的职责,因此是越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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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游戏出版物”各执一词
2002年,新闻出版总署和信息产业部颁布的《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对包括互联网游戏在内的互联网出版实行归口管理。文化部网络游戏内容审查专家委员会主要对进口网络游戏的内容进行审查。
出版署:新闻出版总署是中央和国务院授权的惟一负责网游前置审批和进口网游审批的政府部门。凡是未经新闻出版总署前置审批上网运营或审批后擅自改变内容的网络游戏,都将被责令停止运营服务。
文化部:“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是指网络游戏的出版物。比如,保存有游戏介绍、游戏玩法、客户端资料的游戏光盘等有形载体,这部分属于“出版物”环节的审查,由新闻出版总署来负责,其他审批由文化部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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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焦点:新闻出版总署有无越权?有无处罚权?
两部委的纷争关乎两个部门职能的划分,既不能只听文化部的解释,也不能只听新闻出版总署的解释,最终还是要中编办或者国务院作出最终解释。
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三定”规定》中已经明确规定了,“文化部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在出版环节对动漫进行管理,对游戏出版物的网上出版发行进行前置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