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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礼辉:新技术的应用正在建立一个普惠的信任机制

2019-12-07 16:33:08 和讯网 

  和讯网消息 2019年12月6-9日,以“全球格局变化下的应对与抉择”为主题的第八届“三亚·财经国际论坛”在三亚海棠湾保利瑰丽酒店召开,本届论坛由三亚市人民政府指导,《财经》(博客,微博)杂志、财经网(博客,微博)和《财经智库》主办,中国保利集团战略支持,北京中艺基金会特别支持,和讯网作为特邀媒体全程直播。

李礼辉
李礼辉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区块链工作组组长、中国银行(601988,股吧)原行长李礼辉在“保险科技应用与未来”高峰论坛上发表主旨演讲,以下为演讲全文:

  感谢主持人,尊敬的周主席,各位嘉宾、各位朋友及周主席是我们保险业行业的领导,以及专家,他刚才说的非常系统把保险和科技融合发展说的很透彻。我是做银行的我站在这里说保险有两个原因,第一,我工作的中国银行是以银行为主,但是保险+科技我们在内地在香港总共有四个保险机构。我家里的成员我们也是银行业和保险业,我们有保险的从业者,也有银行的从业者,同时我们也都是保险的客户。

  今天我跟大家分享自己的看法是“新时代新金融”,我想从更广义的角度来讨论金融业,把保险放到金融业里一起来讨论。

  我们现在正在进入一个全新的时代,我们的经济社会面临一些重要的转折点,我归纳了三个方面:第一,具备支付能力的老龄化品质生活的需求。2018年我们中国60岁以上的人口是2.49亿,占总人口的比重已经达到了17.9%,已经进入称之为轻度老龄化的社会,老龄化的程度未来将会继续加深,所以老龄化将是一个长期的趋势。与老龄化同步的是居民支付能力的提升,据瑞信他们的测算从2000年到2018年这18年间中国的中产阶级的财富增长了330%,增长的速度高居全国之首。预计到2020年我们中国人均财富在1到10万美元之间的成年人口将会达到全国的成年人口的50%。

  所以我们是这样一个未来的社会,是具备支付能力的高品质的老龄生活,这样一个社会将会创造规模化的金融市场,特别是保险业的市场,这是第一个重要的转折和变化。

  第二,具有投资能力的全球化的财富管理市场,财富是资产的储存,财富的形式包括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信托、理财、保险、贵金属、现钞等等金融资产,当然也包括以数字资产的形态存在的金融资产,也包括房地产、艺术品、名贵家具等投资性的不动产。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我们国家高净值人群的数量迅速增加,带动了财富管理市场的扩张。根据2018年全球财富报告我国进入全球最富裕10%人群的规模达到8940万,仅次于美国的1亿零247万,我们居全球第二位。2018年我国财富管理市场的规模124万亿元,个人可投资的资产规模约190万亿元,其实保险机构历来是财富管理市场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与此同时我们国家正在全面放开商业银行保险期货、基金和证券公司的外资持股鼓励限制,我们国家未来的财富管理市场将是一个全球化的市场。目前我们国家的财富管理市场仍不太成熟,我的看法不成熟的地方主要是:风险的约束机制部分失灵,底层资产配置局部失衡,财富管理机构有的过度拉高产品的预期收益率,以争夺市场,有的过多投资于风险过高,实际投资风险超过了大多数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面对这样一个规模巨大,高速增长,但是不太成熟的市场,财富拥有者关注的是资产的增值,金融监管机构更多关注的则是风险的防范和制度的建设,

  第三个变化,具备普惠信任的数字化经济社会架构。我们国家物联网链接规模2018年达到23嗯亿,预计今年是31亿,到2022年是70个亿。与此同时物联网联合的速率将几何级提升,5G的通信网络具有高速度、广连接、低时延的特点,时延可以低于一个毫秒。

  在数字化的经济社会中,诸多的链接具有控制功能或者交易功能,包括金融交易的功能,这就需要对管理、指挥、调节的权利进行认证,也需要对物权关系、信任关系进行认证。比如说以后物联网进一步发展,智能化水平进一步的提高,我们要操控一个在路上行驶的无人驾驶的汽车,谁能够操控某一部汽车呢,这种指挥和控制的权利是需要认证的,是传统的认证体系和训练体系无法达成的,传统的权利的认证和物权认证的体系总体上是中心化的,环节比较多,效率比较低,覆盖面比较小,在传统的商业信任模式中信任需要积累,信任也需要中间结点,建立信用所需要的时间长,信任可及的范围小,信任的成本高,因此传统的认证工具和信任模式难以适应数字经济社会的需求。

  我们看到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等新技术或者说数字技术的应用正在建立一个普惠的信任机制。我把它归纳为三个方面:

  一是区块链的技术通过数学方法来解决信任问题。区块链以算法的成熟来表达规则,只要信任共同的算法程序就可以建立互信。

  通过编程化的智能合约可以自行确定并交付执行交易各方认同的商业条款,可以引入法律规则和监管控制节点,确保价值交换符合契约原则和法律规范,避免无法预知的交易风险。

  在保持商业信用的同时,区块链建立了一种技术背书的信任机制,用数字信任来加持商业信用。

  二是大数据技术通过数据挖掘发现信用。大家知道这里主要的还是阿里巴巴在领跑,以后有越来越多的科技平台、金融机构跟进,推出基于大哥数据技术的普惠金融服务。像2016年阿里巴巴旗下的几个金融机构和科技机构他们就对小微企业发放贷款,累计发放数8000多亿元,这些资金都流向了实体经济的底层。这里的关键是运用大数据技术发现信用,创造信用,发掘普罗大众的信用价值。

  三,应用数字技术进行身份认证和物权认证。传统的经济社会总体上是独立个体的互联,包括我们现在这个阶段的互联网的架构也差不多是独立个体的互联,个体之间的交互是必须通过中心的,在未来的数字经济社会中,我认为平面的中心化的互联将会迭代升级为立体的分布式的交互。比如说金融服务平台也包括我们的保险业务服务平台,必须支持多终端、多场景的使用,必须构建用户相互信任、信息真实对称的基础环境,这就要求构建信息跨机构交互共享的技术架构,以保证数据的可靠传输,保护用户的隐私,同时也要求采用信息真实性交互验证的技术,进行用户授权的验证。这些业务在现在的保险业务中,比如说平安保险他们的车险业务中已经在应用这样的技术。在分布式交互的数字链接中集中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等技术能够对人进行识别,进行时空的定位,有两个非常重要的意义:一是可以认证人物的身份,确认端对端点对点的控制、指挥、调节的权利。二是可以认证数字化资产确认物权的价值和归属。我觉得数字信任主要的优势是高效率、低成本的普惠性。

  前面我们讨论了三个方面,归纳起来说具备支付能力的老龄化品质生活需求,具备投资能力的全球财富管理市场,以及具备将为我们国家的金融业创造一个全新的重大的发展机遇期,我们应该推进观念的创新,技术的创新,服务的创新和制度的创新,打造新时代的新的金融。

  这里提几个建议或者是我自己的想法:

  第一,树立正确的金融价值观。我理解的金融服务的价值观包括固守本原,珍惜托付,谋全局谋长远,不违背市场规律和职业道德。比价格战等有长远竞争力的是信誉和品牌。价格战可能你只能够赢得一时的优势,但是它是不可持续的。

  我理解的金融监管的价值观包含:监管+服务。全球化+市场化,降低监管成本和被监管成本,监管机构往往强调的是怎么降低监管成本,我们希望降低监管成本的同时能够有效的降低被监管的成本。

  比行政手段更有约束力的是市场机制和法律的规范。我们有时候遇到问题就推,一推就推到行政手段上去我觉得这个不足取,比行政手段更有约束力更有推动力的应该是市场机制和法律的规范。

  第二、掌握自主可控的核心技术。我现在担任区块链研究小组组长,区块链的技术已经得到了初步的形成,但是到现在为止我们的底层技术还不成熟,我们的规模化、可靠运用的瓶颈还没有突破,所以现在还是在比较小的规模,比较低的高并发性的场景中应用,这些全球都有一个发展进步的过程。对中国来说我们有一个问题是什么,我们的问题在于说在数字化的底层技术方面,我们的好多关键的、核心的技术是依赖于外国的,有一种技术性的对外国的依赖,这是很危险的。比如说我们现在区块链所采用原代码基本上都不是我们中国自己的,这种技术性的依赖会造成未来发展比较大的问题。现在欧洲的一些国家比如说德国法国他们最近推出了一个叫“GAX(音)”的计划,他们希望通过这个计划在减少在数据技术方面对于美国的依赖。那么中国应该怎么办呢,我觉得我们应该大力支持技术创新,力争能够掌握数字技术的主导权,我们应该明确产业政策对数字技术研发企业和专业人才给予税费方面的优惠,鼓励数字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国家队+民营队,中资加外资,大中加小微在数字技术的关键领域掌握自主可控的知识产权,在数字经济、数字金融的关键领域建立全球性的竞争优势

  第三,加快金融服务创新。我们应该积极扩展金融服务的新的市场。去年和今年我去过泰康人寿中国人寿(601628,股吧)他们做的一些养老社区,他们的创新实践证明了什么,证明了把养老保险和金融投资,养老社区的建设和管理,养老服务和医疗保健有机结合,可以形成兼具服务价值、社会价值和投资价值的养老保险金融服务产业,这一点我觉得三亚海南应该有特别大的区域优势。我曾经在海南当过两年的副省长,我觉得这个产业投资规模大、循环受到长,它需要有实力有远见可信任的金融机构,这个产业重在服务,重在品质,所以它需要有爱心、有能力,可托福的金融管理团队。

  我们应该充分利用数字技术提高金融服务的品质,比如说我们把数据分析和信用评价的对象从法人主题扩展到知产主体,我们过去是关注对法人的信用评级,对知产的信用评价做得是很差的。我们要区别发行主体,区别行业,区别项目,为财富管理的底层资产的风险定价和组合进一步配置。

  第四,推动标准化建设和制度创新,我们应该抓紧完善关于数字金融的技术标准,安全规范和认证审核制度。说到数字资产,说到区块链我觉得我们在法律上还要做什么事呢,在法律上我们应该明确数字资产的法律定义,明确数字化的合约它和同性质以及它的有效性。

  明确分布式架构下的责任的主体极其行为的规范和其监管的标准。我们应该立足于数字金融的健康发展,加快数字金融制度建设,抓紧制定数字金融监管,数字保险监管,数字货币监管等等数字金融制度。而且我们也应该看到数字金融势必进一步强化金融的全球化在数字金融全球化制度的建设中我们中国不应该缺位,我们应该积极参与并努力争取我们在全球的话语权。

  应该加强国际监管协调,促进达成监管共识,努力建立数字金融国际监管的统一标准。

  上面就是我跟大家分享的观点。

  袁满:谢谢李行长。他今天的演讲其实是非常客观的讲述了金融科技领域的一些原则和面临的一些挑战,以及现实的技术还没有克服的一些问题,非常非常的客观,而且非常的务实。接下来有一个提问的机会,在场的听众有没有人想提问,请举手。如果没有的话我有一个问题,您刚才其实也谈到了数字资产的界定问题,这也让我想到了一个关于,我们现在也在谈个人信息的保护,实际上对于很多应用金融科技的企业来筛,金融企业科技应用有一个很重要的叫KYC,更好的了解客户的需求以及精准定价,但是怎么把商业的应用和需求与个人信息保护这个去平衡,您在这个问题上怎么看?

  李礼辉:我们中国这几年在关于个人信息保护方面我们取得了一些进展。比如说我们《电子商务法》,《民法通则》的修订都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做了比较严格的规定。我觉得这些法规规定要落实到位是需要一个过程的,而且重要的问题是我们现在的这些规定对具体的一些定义,具体的规范并不明确。比如说关于数据信息,哪些属于公共信息,我们是没有明确定义的,还有关于个人信息,哪些个人信息是需要特别保护的,商业机构出于商业目的在利用这些个人信息的时候你要遵循哪些规则,我觉得这个应该在法律上我们应该做的更好一点。这些问题解决了我们才有可能解决周主席提到的数据孤岛的问题,也才有可能解决我们现在的隐私保护做得更好更到位的问题。

  刚才袁主持人提到一个问题,就是怎么样去平衡,平衡两者之间的关系,我自己觉得可能第一个原则上是商业机构要使用个人的信息应该要得到个人的,就是说信息数据所有权权得到他的授权,这应该才可以。

  第二,我们当然也应该建立一个比如说我们国家应该建立一个由政府主导的信息共享的系统,我们现在中国的数据系统,我们的信息统计体系,还是一种叫“以表格为中心”的统计体系。区域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不同,它的数据标准规定完全一致,我觉得解决数据的一致化和统一性的问题也特别重要。如果我们能够建立一个全国的统一数据管理系统,实现数据的共享,像刚才主持人提到的这些问题可能是比较容易得到解决的。对于个人隐私的保护有个全民的意识的提高和社会的容忍度的问题,我想说的是为什么互联网经济,互联网金融在中国发展的比较好,当然政府的支持,政府的鼓励起了很大的作用。政府的宽容鼓励了这个行业的发展,但实际上在中国我们跟西方的国家比,我们公民个人对于自己隐私的保护这方面的观念比较淡薄,诉求不那么强烈也有很大的关系。我觉得这应该是一个互进的过程,希望公民的隐私保护意识逐步的提高,企业在使用这些个人信息的时候你的法律意识,全球化的意识,全球化标准规范的意识,或者说遵循全球行业惯例的意识也应该做得更好,我觉得这可能是个过程,我们希望这个过程能够加快,能够达到各个方面的要求。

  谢谢。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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