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烟花办、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提示您:请遵守我市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不在五环路内及其他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请尽量少放、不放烟花爆竹,减少安全隐患,维护大气环境,倡导清新、健康过节。2月27日至3月1日,市民可将未燃放的烟花爆竹交到所在乡镇或街道,政府将按原价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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