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57年,第二次南巡至江宁(今南京)的乾隆帝重游玄武湖,御制《泛舟后湖揽古》古风一首。这首诗改变了地方志中关于宋熙宁年间(1068-1077)玄武湖被废为田的叙事,为王安石“泄湖为田”说定调,成为此事在方志中演变的分水岭。
《湖田疏》的硬伤
《湖田疏》是王安石“泄湖为田”的唯一依据。该奏折仅见于宋理宗景定二年(1261)成书的《景定建康志》,而《神宗实录》《宋史》 等正史以及王安石个人文集均没有记载,故此说为孤证。《中国通史》 第7卷《王安石》 记载:“淳祐元年(1241)春正月庚寅朔,诏举文武才。寻以王安石谓‘天命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为万世罪人,岂宜从祀孔子庙庭,黜之。”淳祐也是宋理宗年号,《景定建康志》在此后成书,又同在一朝,不能忽视其可能造成的影响,因此其《湖田疏》真伪更加存疑,甚至一些学者认为是伪作。
玄武湖废为田最早见诸于宋代《六朝事迹编类》:“真武湖,本朝天禧四年改为放生池。其后废湖为田,中开十字河,立四斗门以泄湖水,跨河为桥以通往来。今城北十三里有古池,俗呼为后湖,见作大军教场处是也。”《编类》为史地杂记,于1160年编成。这一说法被《景定建康志》沿用:“国朝天禧四年,改为放生池。其后废湖为田,开十字河,立四斗门,以泄湖水。跨河为桥,以通往来。岁久堙塞。今城北十三里惟有一池,而它皆废为田。”接着《湖田疏》出场了。“熙宁八年十一月十一日,王安石奏:臣蒙恩特判江宁军府,于去年十一月十一日到任,管当职事。……其北关外有湖二百余顷,古迹号为玄武之名,前代以为游玩之地,今则空贮波涛,守之无用。臣欲于内权开十字河源,泄去余水,决沥微波,使贫困饥人尽得螺蚌鱼虾之饶……”
之后周应合评论道:“按此奏状,废湖为田,盖始于王安石也。”这一句的重点是“盖”字。在此语境下,“盖”有两种解释。一是用作发语词,可以理解为废湖为田始于王安石,结论明确;二是大概之意,即废湖为田大概始于王安石,模棱两可。哪种解释更合理呢?这要从《景定建康志》本身找寻答案。该志全书50卷,分为录、图、表、志、传5个方阵。表是用表格简列世系、人物和史事,记载之事皆为史实。《建康表九·熙宁八年》 对泄湖为田一事未予记载,表明作者对《湖田疏》存疑,所以“盖”应是大概的意思。
另外,《湖田疏》本身存在硬伤。王安石再任江宁知府的时间是九个月而非“一载”,熙宁八年十一月王安石已是宰相而非知府,再称自己管当职事与身份不符。周应合在《景定修志本末》中提到,他“凡纂一事必禀命于公,每成一稿必取正于公”。所以他和马光祖对这个硬伤不会不察觉。他们保留矛盾应是为了两存其说,没有把“泄湖为田”记入《景定建康志·建康表》实际上就是一种表态,更进一步印证“盖”是大概之意。
乾隆帝题诗成为分水岭
元《至正金陵新志》提到这部分内容时以“景定志云……”开头,选择了全部复制。明代方志则比较客观,玄武湖在明代被辟为后湖黄册库。“今以此书为本朝册府而作,非其他志书可比。”《后湖志》是湖志也是馆志。“应合论宋人废湖曰:田出谷麦,所利者小;湖开形势,所利者大。故著废湖之由,以待复湖之人也。皆非虚语也。……宋、元又废之以为田。”该志作者赵官有所摒弃,他在《后湖形胜》中未提及《湖田疏》,仅保留周应合对废湖利弊的评价,删掉了“按此奏状。废湖为田,盖始王安石也”一句。作为湖志,他显然不能对《湖田疏》视而不见。因此,他将《湖田疏》更名为《奏请废湖为田疏(熙宁八年)》,归入卷十一《文类》,达到了不将其视为信史,但也不忽略其存在的目的。“后湖历代相传为胜地,赵宋时废为田,元大德中仅一池。”《万历应天府志》一带而过。“志乃信史”,在明代修志官员看来,废湖为田源于王安石《湖田疏》证据不足。
清《康熙上元县志》基本沿袭了前志:“宋熙宁废为田,元大德中仅为一池,明初复为湖,貯天下图籍于湖中洲上,遂为禁地。”转折发生在清《乾隆上元县志》:“熙宁八年王安石奏请于湖中开十字河,决去余水,改而为田,诏从之。南宋为后军寨,元代仅存一池,明初开浚置库,以貯天下图籍。”促成转变的是乾隆帝《泛舟后湖揽古》中的这一句:“熙宁泄水号济困,实与青苗意不殊。”“泄水济困”是王安石《湖田疏》的核心内容,“青苗”指的是王安石推行的青苗法。乾隆帝认定宋代废湖是王安石所为。皇帝开金口,天意岂敢违,改志势在必行了。
王安石“泄湖为田”首见《景定建康志》,之前的方志没有记载,元代方志征用该志书内容,明代方志未予采信,清康熙年间的也是如此,《乾隆上元县志》开始明确是王安石所为,使王安石被冤,并影响后志,但2001年编成的《江苏省志》未予采信。
省志大事记较为详细地记载了熙宁七八年间王安石与江宁有关的活动。“1074年5月17日,礼部侍郎、同平章事王安石被贬为江宁知府。1075年5月4日,应王安石奏请,朝廷允准江宁府借常平米兴修农田水利。8月6日,祠部郎中、直史馆叶灼任江宁知府。8月19日,上元县主簿韩宗厚兴修水利灌溉农田2700余顷。9月24日,江宁府因旱灾,免江宁府四等以下民户前两年所欠赋税。10月,淮南东西、两浙、江南东路留上供米15万石赈济灾区饥民。”
省志对“熙宁八年十一月十一日”王安石奏请泄湖为田一事只字未提。废湖为田不仅仅是玄武湖历史上一件重大事件,更改变了城市的地理形态和未来的发展格局。编者选择忽视说明他们对《湖田疏》的真实性存疑。 胡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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