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9月22日丨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发布《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征求<关于开展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免自筹业务的通知>(征求公众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商转公免自筹贷款是指通过办理第二顺位抵押登记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转入原商业贷款银行账户的办法,实现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业务。商转公免自筹贷款的额度最高不得超过原商贷余额,且不超过规定的商转公贷款限额40万元。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