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口可乐阳光柠檬茶侵权维他柠檬茶被判赔180万元

2022-12-06 16:48:20 北京商报网 

北京商报讯(记者 郭秀娟 张函)12月6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可口可乐装瓶商管理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可口可乐装瓶商生产(东莞)有限公司等与维他奶(上海)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二审文书近日公开。

文书显示,一审原告维他奶公司诉称,可口可乐上海公司、可口可乐东莞公司、太古可口可乐公司、棠汇公司四被告侵犯维他奶公司第15252796号商标权。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控侵权阳光柠檬茶产品使用的柠檬片图案标识与维他奶公司主张的维他柠檬茶相关商标构成相似,可口可乐三公司作为知名饮品相关企业,在相同饮品上使用与维他奶公司商标相似的标识,主观恶意明显。

最终,一审法院判决可口可乐上海公司、东莞公司赔偿维他奶公司180万元,太古可口可乐公司对其中6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可口可乐三公司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或依法改判,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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