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力资本市场推进国企改革 宁波舟山港加速迈向世界一流强港

2022-12-08 10:35:19 和讯 

  12月8日,宁波舟山港(股票代码:601018)旗下子公司宁波远洋(股票代码:601022)在上交所主板正式挂牌上市,截至发稿,宁波远洋股价报11.84元/股,涨幅44.04%,总市值达154.9亿元。

  宁波远洋的上市标志着全国港航企业上市公司首单“A拆A”案例正式落地,也代表宁波舟山港深入推进国企改革又一重要举措圆满落地。实际上,围绕着“基本建成世界一流强港”这一宏伟目标,宁波舟山港在近年来不断依托资本市场平台推进国企改革,通过多项资本运作实现高质量发展,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

  2020年8月,宁波舟山港完成百亿级定增,引入上港集团作为战略投资者;2020年底,宁波舟山港完成同业竞争资产收购,实现浙江省港口资源的战略整合;2022年9月,宁波舟山港再度完成百亿级定增,引入招商港口同时深化双方战略合作;此次宁波远洋上市后,宁波舟山港上市资产规模进一步增长,旗下航运服务板块业务有望得到更好发展。

  定增“联姻”上港集团 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2019年12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其中明确指出“围绕提升国际竞争力,加强沪浙杭州湾港口分工合作,以资本为纽带深化沪浙洋山开发合作,做大做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集装箱枢纽港,加快推进宁波舟山港现代化综合性港口建设”以及“加强沿海沿江港口江海联运合作与联动发展,鼓励各港口集团采用交叉持股等方式强化合作,推动长三角港口协同发展。”

  在上述纲要以及“一带一路”倡议和“长江经济带”等国家级战略的指导下,宁波舟山港于2020年初公布定增预案,拟向控股股东宁波舟山港集团、上港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合计不超过26.35亿股,主要用于码头建设、泊位改造、资产购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与偿还银行借款。

  2020年8月,宁波舟山港顺利完成定增事项,最终募集金额近百亿元,上港集团在当时成为宁波舟山港第二大股东,实现长三角港口间的交叉持股。

  此次定增完成后,宁波舟山港在长江三角洲区域的经营实力显著加强,宁波舟山港码头数量有所增加,业务布局将更趋于合理,集装箱吞吐量及其他大宗货物装卸量得以提升,而引入上港集团作为战略投资者后,双方战略合作将以资本为纽带,实现长三角区域港口资源的战略重组,实现优势互补,增强港口群联动协作成效,优化整合长三角区域港口资源,共同推动长江上下游区域一体化发展。

  兑现解决同业竞争承诺 统筹配置全省港口资源

  宁波舟山港2020年定增事项成为长三角地区港口资源整合的标示性事件,而浙江省则是国内率先开启港口资源整合的省份。2015年8月,浙江省委、省政府作出全省港口一体化、协同化发展的重大决策,组建了国内第一家集约化运营管理全省港口资产的省属国有企业省海港集团。

  省海港集团成立后完成了对浙江省内港口资源的全面整合,整合完成后省海港集团成为宁波舟山港间接控股股东,而省海港集团和宁波舟山港集团整合过程中是将宁波舟山港、嘉兴港、温州港、义乌港、台州港等港口一并纳入,也由此形成了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

  省海港集团在2015年收购整合宁波舟山港时出具承诺,会将宁波舟山港作为旗下货物装卸、港口物流等港口经营相关业务和资产的最终整合的唯一平台,计划在未来五年内以适当方式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2016年1月,在“一带一路”、“国资整合”等宏观战略背景下,宁波港完成对舟山港的收购整合工作,重组成为了目前的宁波舟山港。而在2020年定增事项完成后,省海港集团及宁波舟山港开始解决同业竞争问题。2020年12月,宁波舟山港以56.42亿元交易对价现金收购嘉兴港口控股、嘉兴港务、温州港、义乌港、头门港港务的股权。

  相关同业资产注入宁波舟山港后,省海港集团兑现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更有利于加快实现浙江省全省港口一体化、协同化发展,有利于宁波舟山港更好地统筹配置全省港口资源,发挥出更大的协同效应和规模效应,通过全省港口的资源集聚和功能互补,有利于带动和推进浙江沿海其他港口加快发展。

  百亿定增联手招商港口 助力建设“双循环”新发展格局

  “十四五”时期,浙江省提出“打造国内大循环的战略支点、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枢纽”,宁波舟山港在这一关键时期需要充分发挥服务“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等国家战略中的“硬核”作用,公司为此制定了“十四五”发展规划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世界一流强港,全球重要的港航物流枢纽中心地位基本确立,全球领先的综合港口物流服务商地位更加凸显。

  在“十四五”规划执行过程中,宁波舟山港新建、改建大型化、专业化码头的基础设施投入将不断加大,技术改造和服务保障方面亦存在较大的资金需求;此外,宁波舟山港在长三角及长江经济带的浙北区域、浙南区域、长江区域的相关市场布局、枢纽建设、网络运作、物流服务、海外开发亦需要强大的资本支持。

  2021年7月,宁波舟山港启动新一轮定增,拟向招商港口发行36.47亿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超144亿元,定增完成后招商港口将成为宁波舟山港第二大股东;双方还将在海外港口业务、港口园区综合开发、智慧港口建设、市场拓展、人员交流以及战略资源协同六个方向开展战略合作;此外,招商港口也同步推进百亿级定增引入省海港集团成为第二大股东,这一类似“交叉持股”的合作模式进一步绑定宁波舟山港与招商港口的合作关系。

  2022年9月以来,宁波舟山港与招商港口双百亿定增项目相继完成,募集资金为宁波舟山港未来发展带来强有力支持,也将助力“把宁波舟山港建成世界一流强港,打造世界级港口集群”目标的实现,而双方强强合作将在扩大内需贯通海运通道、服务国家战略、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等多个方面起到助推作用。

  推动宁波远洋分拆上市 激发航运板块内生动力

  航运业是服务“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等国家战略的重要支撑,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在“十四五”发展规划中对航运服务板块有着明确规划:到2025年,建成支撑世界一流强港的航运服务产业,宁波舟山港作为全球重要的港航物流枢纽中心地位基本确立。

  改革开放以来,港口、通讯等基础设施的投资不断加大,航运装备水平逐渐提高,为提高航运效率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条件,我国航运行业在产业升级、行业整合等方面迎来诸多机遇,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作为浙江省省属大型国有控股企业,宁波远洋是宁波舟山港下属唯一的航运业务、船舶代理业务和散货货运代理业务平台。

  2019年以来资本市场改革提速,A股企业分拆有融资需求的业务独立上市受到鼓励。为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优化国资布局,激发航运服务板块内生动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有效推动国有资产做强、做优、做大,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宁波舟山港于2021年4月13日发布分拆子公司宁波远洋至上交所主板上市的预案,成为国内港航企业中第一家披露“A拆A”预案的上市公司。

  分拆上市完成后,宁波舟山港和宁波远洋将进一步聚焦各自核心主业,宁波远洋内在价值的充分释放将同步反映到宁波舟山港整体业绩中,进而提升宁波舟山港的盈利水平和稳健性,以此对宁波舟山港股东在内一系列相关方的利益带来积极影响;此外,宁波远洋分拆上市后,对进一步提升宁波舟山港航运服务质量,更好地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加快推进“世界一流强港”建设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深入贯彻二十大精神 努力打造世界一流强港

  2020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宁波考察时指出,宁波舟山港在构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是“硬核”力量;要坚持一流标准,把港口建设好、管理好,努力打造世界一流强港。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宁波舟山港过去几年开展多项“重磅”资本运作助力高质量发展,成为新时代国企改革的典范。

  下一步,宁波舟山港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推动港口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中,打造成为世界一流强港,成为全球重要的港航物流枢纽、大宗商品储运基地、海事特色航运服务中心,成为基于一流设施的现代港航物流枢纽标杆,基于一流技术的智慧、绿色、安全港口标杆,基于一流管理的港口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标杆,基于一流服务的航运服务和港产城融合发展标杆。

(责任编辑:王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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