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调查研究:跨境人民币税款电子化缴库调查

2023-07-03 10:59:14 中国金融杂志 微信号

作者|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国库处课题组「课题组成员:伍宇冰 周元媛 陈静 梁瑜 黄晓晓」

文章|《中国金融》2023年第12期

跨境人民币税款是指在中国境内产生纳税义务的纳税人,通过境外银行账户、境外机构境内人民币结算账户(以下简称NRA账户)等方式,将人民币税款跨境缴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以下简称国库)的税款资金。推行跨境人民币税款电子化缴库是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举措之一,也是优化税收环境、满足境内外应税场景多样化需求、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资配套服务水平的重要抓手。

推行跨境人民币税款电子化缴库业务的必要性

我国目前跨境税款缴库渠道主要采用纳税人通过境外银行使用多币种(含人民币)汇款入境,由境内银行办理外币结汇后,统一以人民币入库的方式。该模式沿用至今,相对于国内税款已实现电子化直缴入库全覆盖的发展进程,已逐步显现出一定的局限性,未能适应跨境贸易发展、纳税环境优化的新需求与新期待。

一是单一境外银行本外币汇划税款缴库模式流转环节多、效率低、成本高,已无法满足跨境涉税业务日益多元化的需求。跨境缴税仅依托银行业国际结算渠道将资金汇划入境缴库,缴库路径单一,且该模式下,纳税人在境外银行临柜汇款、境内银行结汇缴库、税收缴款书开具和传递等多个环节仍需人工操作,办理时限较长、效率较低。由于外币境外汇款和境内结汇存在时间差,纳税人需承担潜在的汇兑差额成本以及电报费、手续费、中间代理行费等。因此,建立并完善多渠道跨境人民币税款电子化缴库模式,是提升我国跨境缴税办理效率、减轻境外纳税人事务性成本负担的现实需求。

二是依托他国渠道汇划外币税款存在使用中断、信息泄露等不可控风险,无法保障跨境税款足额、安全缴库的基本要求。目前,境外银行汇划外币税款的资金信息传递主要依托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的报文传送服务平台(SWIFT系统)来实现。但以SWIFT作为我国跨境缴税的主渠道会存在不可控风险。SWIFT系统虽号称中立,但由于该系统负责决策和机构运行的独立董事中80%来自美国、欧盟等国家,历史上曾屡次被作为美欧国家发动金融制裁的工具。因此,建立安全可控的跨境人民币税款电子化缴库模式,是提升跨境税款安全性的迫切需求。

三是跨境贸易和投资的快速发展及人民币国际结算规模的不断壮大,促使跨境人民币税款电子化缴库需求日益迫切。近年来,我国进出口贸易及跨境投资发展迅速,2020~2022年,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合计113.33万亿元,三年平均增长10.1%;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合计7351亿美元,三年平均增长6.7%,国际贸易及跨境投资的良好发展,将带动跨境人民币税款增长。采用税源地代扣代缴和境外银行本外币汇款缴税单一模式无法满足跨境贸易长远发展需要,研究和创新人民币在跨境税费征缴领域的推广运用,是进一步完善我国跨境贸易配套涉税服务的趋势所向,也是进一步保障我国纳税人自主行使纳税义务的重要举措。

四是创新跨境人民币税款电子化缴库工作,是中央银行国库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新格局的履职需要。近年来,人民银行推进跨境人民币业务成效显著,2022年跨境货物贸易项下人民币结算规模已达7.91万亿元,同比增长37%。除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跨境业务外,中央银行需要稳慎拓展跨境人民币其他业务领域。因此,创新推行跨境人民币税款电子化缴库可有所作为,一方面能进一步提升跨境人民币业务服务实体经济的效能,深化人民币面向国际的金融交流合作;另一方面也是国库提升服务履职水平的重要举措。

构建跨境人民币税款电子化缴库渠道

近年来,人民银行主导构建了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系统)。可以此为依托,结合国内成熟的税款电子化缴库做法,从跨境缴税信息渠道和资金渠道着手,探索构建以下四种跨境人民币税款电子化缴库渠道。

渠道一:境内外商业银行作为CIPS参与者的电子化缴库模式,可广泛应用于CIPS覆盖区域的银行汇划场景。

CIPS系统是境内外银行间最主要的跨境人民币清算渠道。截至2022年底,CIPS共有参与者1360家,其中直接参与者77家、间接参与者(通过直接参与者代理清算)1283家,覆盖了全球109个国家和地区。通过境内外CIPS直接和间接参与者,将CIPS与境内国库信息处理系统(TIPS系统)相互联通,即可构建跨境人民币税款电子化缴库的资金和信息流转通道。

该渠道的实施条件有两个。一个是由同时接入CIPS和TIPS的直接参与银行作为跨境人民币税款经收指定银行(以下简称指定银行),负责税款资金清算入境及国际收支申报,并采取银行端查询缴税或TIPS实时扣税等方式办理电子化缴库。TIPS实时扣税方式下,指定银行需设立专门账户用于税务机关扣税。另一个是税务机关提供可支持纳税人境外申报的“纳税电子平台”,向纳税人传递应缴税款相关信息。

渠道二:非银行支付机构清算平台作为CIPS参与者的电子化缴库模式,可提供网络移动支付方式跨境缴税。

伴随移动支付在全球的普及应用,非银行支付机构携手跨境清算机构,为开展跨境人民币缴税业务开辟了新途径。该模式同样依托CIPS、TIPS、大额支付系统等进行信息和资金传输,目前我国加入CIPS的跨境清算机构有中国银联和中国网联。

该渠道实施条件有三个。第一个条件是,非银行支付机构加入中国银联、中国网联等跨境支付清算机构并支持国际结算,同时取得纳税人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本土金融牌照,可绑定境外银行卡账户并获批开通线上支付权限。第二个条件是,跨境支付清算机构直连CIPS系统且加入TIPS,开通跨境人民币缴税业务权限,承办国际收支申报等手续。第三个条件是,税务机关需提供跨境在线申报纳税电子平台,并开通非银行支付机构扣缴税款功能。纳税人在安装非银行支付机构移动客户端后,使用该客户端绑定银行卡以人民币计价进行在线扣款缴税。

渠道三:NRA账户开户银行作为CIPS参与者的电子化缴库模式,税款资金在境内即可完成缴库。

NRA账户指境外机构在中国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开立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账户收支视同跨境收支管理,通过CIPS系统与境内收付款人进行资金往来汇划。纳税人可在境内申请通过NRA账户支付人民币税款,开户行审核后将税款资金通过CIPS系统划入指定银行。指定银行按照境内电子化税票缴库模式完成税款入库,并按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申报和跨境人民币收付信息报送等各项手续。

该渠道全程在境内完成,省去了跨境人民币税款从境外汇划到境内的环节,但使用范围有一定限制。一方面,NRA账户开户门槛较高,在纳税人中账户持有率低;另一方面,开户行对NRA账户中资金收付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审核严格,资金来源主要是境外机构在境内的贸易、投资等交易收入,容易出现人民币资金余额不能实时覆盖缴税需求的情况。因此,该渠道主要是给企业、机构类非居民纳税人提供多一种跨境缴税的选择。

渠道四:国库作为CIPS直接参与者的电子化缴库模式,可通过自缴核销方式实现跨境电子化直缴入库。

国库作为CIPS的参与者,与各参与银行直接进行资金与信息的联通,纳税人无需通过境内指定银行或非银行支付机构进行中转缴库,可通过境外CIPS参与银行,使用人民币直接跨境缴纳税款入库。业务流程为: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平台申报纳税后,由境外CIPS参与银行直接向收款国库汇缴税款,税务部门依据电子税务平台系统生成的税票信息,在TIPS发起自缴核销业务,向国库发送电子税票,国库收到后匹配资金与税票信息并办理入库。

该渠道的实施条件如下:一是中央银行国库总局作为直接参与者加入CIPS,各分支行国库为间接参与者;二是税务机关需支持纳税人通过“纳税电子平台”开展境外申报纳税;三是为境外纳税人办理税款汇出的银行应为CIPS直接或间接参与行,或委托CIPS参与银行代为清算。

跨境人民币税款缴库模式的配套措施

一是修订完善现行跨境税款缴库业务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人民币跨境清算缴库、电子化缴库、非银行支付机构、国库通过CIPS直接参与跨境税款缴库业务等相关制度规定;对于国库直连CIPS模式中自缴核销入库方式需给予制度支持,即以电子缴款书为入库凭据,省去税务机关开具和传递纸质缴款书环节。

二是加快征管部门、国库的信息化建设脚步,打通跨境缴税信息在多部门间的传输渠道。建立并完善境外申报纳税电子平台,并与TIPS互联互通;优化与CIPS参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NRA账户等扣款缴税方式相配套的功能。加快国家金库工程系统建设步伐,改进TIPS接口规范,对税务部门发送的跨境税款缴款书电子信息加入识别标识,并在国家金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TCBS系统)增设跨境人民币税款业务统计报表;对TCBS进行改造升级,支持国库TCBS对待缴库的跨境人民币税款业务进行单独勾兑、销号及提交入库处理。

三是完善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会计科目和账户体系设置,以适应国库日益精细化统计和强化监督需要。增设“跨境人民币支付往来”“跨境人民币支付待清算资金”两个资产负债类会计科目,核算跨境人民币税款缴库业务;在“国库待结算款项”(代理国库在“待结算财政款项”)科目下设置“跨境待缴库税款”子账户,存放跨境税款缴库资金,可分设“跨境人民币”和“外币折算人民币”三级账户,分别核算跨境人民币税款及外币折算人民币的跨境税款。

四是构建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防控机制,强化跨境人民币税款电子化缴库监督力度。坚持“科学探索,稳慎推进”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开办跨境人民币缴税业务的银行加强执法检查与业务指导,确保会计科目、账户的设置和使用准确,对延解、占压、挪用跨境税款资金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罚。

五是持续深化跨境人民币结算,提高涉税主体各方对跨境人民币税款电子化缴库工作的支持力度。带动境外银行加入CIPS,进一步拓宽和丰富跨境人民币业务使用场景;带动税务部门提高对跨境人民币缴税工作的重视程度,从人员保障、系统建设、技术保障等各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共同推进跨境人民币税款电子化缴库便利化,进一步完善境内外纳税服务手段。■

(责任编辑  植凤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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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董萍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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