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12月11日晚间,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告,金华市公安局于12月10日对公司时任实控人之一赵辉,出具《取保候审决定书》【金公(经)取保字[2024]00017 号】,其取保候审期限从2024年12月10日起算。
金圆股份表示,赵辉目前未担任金圆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述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不存在重大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运作正常,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11月15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金圆股份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赵辉立案。
实习编辑:陈星冉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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