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两会报道组
“我认为可以加强政策研究,积极开展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巨灾保险试点,探索完善巨灾保险制度体系。”对于保险业如何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全国政协委员、原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如是说。
他表示,短期内,可以指导行业开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巨灾保险产品,选择有意愿的地方政府,先行开展试点,积累试点经验。中长期内,可以结合各地试点,对试点运行情况进行总结评估,研究拟定相关政策制度和措施,不断健全完善巨灾保险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助力民生保障体系建设。
全国两会召开前夕,周延礼接受证券时报记者专访,就保险业多个热点话题回答了记者提问。他表示,今年的提案将聚焦大病保险、健康保险、养老保险、延税型寿险、农业保险等领域。
保险业进一步发挥作用
聚焦“六稳”助力“六保”
证券时报记者: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保险业以多种形式参与抗疫和推动复工。您如何评价保险业表现?行业如何更好发挥社会稳定器作用?
周延礼:保险业发挥社会“稳定器”作用,通过捐赠保险、扩大承保责任、开发专属产品、提供便捷理赔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经济生活回归正常,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当然,疫情冲击既给保险业带来了一定挑战,也带来一些有利因素。我国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同时社会风险意识、群众保险意识将得到显著提高,对保险功能作用的认识将进一步加深,保险保障需求将持续增长,这是一个大趋势。
从行业自身来看,目前保险业偿付能力充足,流动性稳定,净现金流入大幅度增加,具备较好的抗冲击能力。疫情推动行业加快管理创新和科技创新,转变经营模式,提升管理效率,提升科技化和线上化水平,行业竞争能力将继续提升,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险保障需求。
保险业要进一步发挥作用,聚焦“六稳”助力“六保”。
一是加大保险供给,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积极对接社会保险需求,加大健康险特别是医疗险产品的供给力度。推广“海南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综合保险”等创新产品,促进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
二是发挥保证保险融资增信功能,增强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纾解小微企业的资金压力,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三是加大农业生产的保障支持。推进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增品,完善三大主粮大灾保险机制和生猪政策性保险制度,支持农业生产和重要副食品稳价保供。
四是支持投资出口,积极保障经济稳定运行,围绕国家重大工程等加大风险保障,支持传统基础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出口信用保险,为出口企业保驾护航。积极推动“一带一路”保险,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中资企业海外机构提供风险保障。
五是发挥保险资金运用形式多样的优势,加大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投资力度,为经济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六是稳定保险代理人队伍的发展,吸纳劳动力,提供更多就业岗位。
七是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创新保险发展。积极应用保险科技,继续深度赋能保险业,促进行业数字化转型,助力行业变革,为保险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支撑。
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巨灾保险机制
证券时报记者:疫情暴发,让保险业面临如何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的新课题。业内也有要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巨灾保险机制的观点。您对此有何建议?
周延礼:大范围的病毒感染会给经济、社会、人力造成巨大损失,从影响上来看与重大自然灾害事件一样,属于巨灾风险事件。在这些巨灾风险事件中,各级政府实际上为抗疫救灾和疫后重建承担了无限责任,为筹集防治资金,通常采用重新分配预算、增加财政赤字等筹资方式,会对财政刚性预算和平衡造成冲击。
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巨灾保险机制,有利于发挥保险功能作用,形成市场化的风险分散机制,减轻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导致的财政波动,助力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提升我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应予以积极支持。
为此,我认为可以加强政策研究,积极开展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巨灾保险试点,探索完善巨灾保险制度体系。短期内,可以指导行业开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巨灾保险产品,选择有意愿的地方政府先行开展试点,积累试点经验。中长期内,可以结合各地试点,对试点运行情况进行总结评估,研究拟定相关政策制度和措施,不断健全完善巨灾保险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助力民生保障体系建设。
外资保险带来积极作用
证券时报记者:近两年来,金融业对外开放提速,保险业开放力度显著,外资险企也展现出较高热情。您如何看待外资持续大幅加码的动作?这轮外资的深入,会对中国保险业带来什么改变?
周延礼:近年来,中国保险业进一步扩大高水平双向开放,加快推进形成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全面开放新格局。在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的情况下,外资持续对中国保险业加大投资力度,显示了外资对中国保险业长期向好发展的信心。外资保险机构以他们的实际行动表达了参与中国保险业发展的坚定态度。随着中国保险业持续扩大开放、改善营商环境工作的深入开展,我们有理由相信,外资在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将越来越好。
外资保险机构来华发展并拓展业务,将对中国保险业发展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是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中国保险市场主体结构,推动形成中外资保险公司优势互补、公平竞争、和谐发展的局面。截至2020年3月末,境外保险机构在我国设立了64家外资保险机构、124家代表处和18家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涵盖财险、寿险、再保险、保险资产管理和保险中介等各领域。
二是有利于进一步引进外资成熟的经营理念、经营模式和专业技术,推动中资保险企业改革创新,从整体上提升中国保险业的竞争力。截至2019年底,外资保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3057亿元,外资保险公司总资产达到1.36万亿元。外资保费收入和资产规模的显著增长,有效地提高了中国保险业的资本存量。
三是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保险业监管框架,提升监管有效性。我国目前已建立了偿付能力监管、市场行为监管和公司治理结构监管“三位一体”的保险监管体系。随着保险业对外开放进程加快,保险监管也将从注重数量型限制向注重审慎审查机制、从注重事前审批向注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
保险资管丰富
个人市场产品供给
证券时报记者:资管新规后,保险资管被允许面向个人合格投资者发售产品,在服务居民财富管理的过程中,保险资管业与银行、信托、券商、基金、外资资管等各类金融业态共同竞争,您认为保险的立足点是什么?应扮演好什么角色?
周延礼: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高质量增长,居民财富同步增长。2020年一季度,即便在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下,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名义增长0.8%,收入分配结构持续改善。在此背景下,居民财富管理需求日渐旺盛,但同时我国居民家庭金融资产构成仍以现金和储蓄为主,未来向资管产品转移的潜力巨大。
保险资管产品定位为私募产品,主要面向保险机构等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其中组合类保险资管产品允许向自然人合格投资者发售。
一是能够有效丰富资管产品市场的供给,给予投资者更大的选择空间;
二是发挥保险资管机构管理长期资金的经验,以及在大类资产配置、资产负债管理等方面的优势,为投资者创造长期稳定的收益;
三是通过与银行、信托、券商、基金等机构开展良性竞争,持续促进保险资管机构自身能力建设,提升我国资产管理机构的整体水平。
总体而言,保险资管机构要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稳健投资的风格和优势,做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稳定器”和服务实体经济的“排头兵”。
新《证券法》实施
为险资带来新投资机遇
证券时报记者:新《证券法》已经落地,资本市场正持续深化以注册制为核心的改革,保险作为市场第二大机构投资者,在此过程中应如何作为,既发挥好市场压舱石作用又实现自身投资收益?
周延礼:近年来,监管部门不断推进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鼓励保险公司依法合规参与资本市场投资。目前,保险公司已经成为我国资本市场重要的长期机构投资者,在深化资本市场改革、优化投资者结构、稳定资本市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新《证券法》实施后,保险公司将面临新的投资机遇,需要不断深化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在审慎监管原则下,赋予保险公司更多自主权,对偿付能力充足率较高、资产匹配状况较好的保险公司,允许开展更多的权益类资产投资。可以研究制定保险资金运用分类监管指标体系,支持公司治理完善、投资运作规范、风险管理能力较强的保险机构,运用更多市场化手段,进一步优化资产配置,积极开展包括资本市场在内的各类投资。
同时,保险机构要发挥保险资金期限长和来源稳定的优势,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对企业复工复产的长期融资支持。通过股权、债权、股债结合的方式,为重大工程项目和企业提供长期融资支持。建立保险资管产品注册服务绿色通道,对投资于受疫情影响较大地区的产品,提高注册发行效率,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二是积极应对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全力参与符合国家导向的投资项目,强化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增加资金供给,提升资金运用效率。
三是加大对民营和小微企业服务力度。开发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和组合类产品,提高支农支小投资力度,探索保险资金深度参与服务普惠金融路径。
四是加大对健康、养老等社会服务领域投资力度。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对与保险业务相关的健康、医疗和养老等上下游产业服务力度,满足社会多元化养老需求,积极参与养老金等第三支柱建设。
融资性保证保险
应控制风险敞口
证券时报记者:近年保险业的融资性信用保证保险业务风险逐渐显现,业内对该业务的争论也增多。有观点认为,这一业务对应的是经济周期风险,保险公司不擅长管理这类风险,应谨慎参与。您如何评价这一业务?保险业如何管控业务风险?
周延礼:近年来,由于融资性保证保险业务为小微企业和个人提供融资增信服务和为银行的信贷资金损失提供风险保障,所以备受地方政府部门和融资双方的青睐。但鉴于融资性保证保险业务的风险本质与银行的信贷风险雷同,对该业务发展的总体要求,应该是小额分散、稳健审慎、风险可控,并通过监管制度约束保险公司夯实基础建设、控制风险敞口。
目前,不少保险公司开展此类业务,但行业90%的规模都集中在四五家大型保险公司。今年以来受疫情影响,融资性保证保险的赔付率不断上升。对此,行业大部分公司均采取收缩业务规模、调整承保策略、足额计提未决赔款准备金等措施应对风险。
下一步,在风险管控方面可以采取的措施:
一是可以考虑修改完善现有业务的监管制度。通过进一步提高融资性保证保险的经营资质、降低承保限额、提高内控管理要求等控制业务风险。据了解,新的业务监管制度即将正式发布。(注:5月19日银保监会已正式发布《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
二是制定业务操作指引。制定融资性信保业务保前管理和保后管理的两个业务操作指引,细化业务监管要求,规范操作流程,进一步提高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
健康养老保险
要扩大覆盖范围
证券时报记者:银保监会等多部门今年初发布《关于促进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鼓励发展健康保险、强化商业养老保险以及大力发展老年人专属保险的方向,并确立了到2025年的目标,比如健康险保费力争2万亿。在这样的机遇下,保险业应如何作为?
周延礼:近年来,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保持高速发展,产品种类日渐丰富,服务范围不断拓展。保险业销售的健康保险产品包括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医疗意外保险、护理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五大类。2019年健康保险保费收入7066亿元,同比增长29.7%,赔付支出2351亿元,同比增长34.78%,在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和个性化的健康保障需求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下一步,保险业将通过规范竞争、加强管理、政策引领和完善制度等措施,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健康保险创新保障内容、扩大覆盖范围、提高保障水平、提升服务能力,并保持稳健发展。
一是用足用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适时扩大相关保险产品范围,让国家对健康保险的税收优惠政策惠及更多人民群众。
二是商业保险机构要提供包括医疗、疾病、康复、照护、生育等多领域的综合性健康保险产品和服务。
三是商业保险机构要把医疗新技术、新药品、新器械应用纳入健康保险保障范围,支持医学创新和健康产业发展;开发与癌症筛查、诊断和治疗相关的产品,服务国家“癌症防治实施方案”。
四是商业保险机构要加快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研究开发疫苗接种不良反应补偿保险,化解医疗风险、减少医患纠纷。力争到2025年,商业健康保险市场规模超过2万亿元,成为中国特色医疗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民生、促进消费和拉动内需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在养老保险领域,保险业要创新多种适老涉老商业保险和养老金管理服务,服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支持养老产业发展。
一是加大养老保险产品创新。保险机构要提供终身领取功能的养老年金保险,特别是能够与其他养老金融产品所积累的养老资金有效对接的即期年金产品。要面向创新创业就业群体保障需求,开发满足自主就业、灵活就业等创新创业就业人群特点和需求的养老产品。
二是扩大商业养老保险领域开放。监管部门可以支持境外资本参股、设立各类养老保险机构,支持外资保险公司经营商业养老保险业务,通过引入国外成熟的养老保险业务经营和养老金管理经验,提升我国保险业经营水平。
三是强化养老保险基础建设。完善数据标准,规范商业养老保险相关统计标准和统计规范。
四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专业能力。引导市场主体在产品定价、风险管理、资产负债匹配、长期资金管理等方面加强经验交流。保险机构要改进精算专业技术,加强长期稳健投资和风险管控能力建设,夯实行业发展根基。
五是保险业要优化产品供给、改善销售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保费相对低廉、保障更加全面、服务更加贴心的产品和服务,重点在老年人需求较为强烈的疾病险、医疗险、长期护理险、意外险等领域进一步增加产品供给。
长期护理保险扩大试点
保险业大有作为
证券时报记者:近期,国家医疗保障局就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公开征求意见,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地区有望增多。您如何看待这一政策变化?应对老龄化和长寿化,保险业还有哪些事情可以做?
周延礼: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失能人员基本生活权益、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启动3年以来,总体运行平稳,取得初步成效,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失能老人的生活质量、减轻了失能人员家庭的经济负担,为建立全国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积累了经验。保险业积极参与制度试点,在政策落地、组织实施、资金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了主管部门和参保群众的充分认可和肯定。
下一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将扩大试点,并延续委托社会力量经办服务的方式,保险业也将继续积极参与试点服务。我认为,保险业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注重行业专业服务能力建设,提升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降低运营成本,向专业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方向发展。
二是将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应用于长期护理保险业务,打造智能化、智慧化的长期护理保险运营管理服务体系。
三是积极研究开发适合居家护理、社区护理及机构护理等与护理服务相结合的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产品,作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有益补充,满足参保人多样化的护理需求。
四是支持保险业投资设立康复、护理、医养结合等健康服务机构,参与护理人员培养体系建设,推动扩大康复辅具应用,提升长期护理服务专业能力和服务质量。
五是加强保险业参与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监管,切实保护参保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为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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