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7月3日电 近日,怀来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关于网传怀来县废止限购政策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指出,网上有媒体刊登河北省怀来县取消商品房限购政策的消息,并不属实。
《说明》显示,根据《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中“‘试行’文件有效期不超过2年、未明确有效期的有效期为2年”的规定,怀来县人民政府于2020年6月10日对7个到期文件进行了废止。
据悉,废止文件中,包括了怀来县于2016年12月发布的《怀来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试行)》(怀政【2016】62号)(以下简称“62号文”)。
62号文提出,对怀来县户籍居民购买住房限购3套(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购置第2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5%,第3套不低于50%;非怀来县户籍居民在怀来创业、经办企业以及外来务工的人员在该县无住房且满足下列条件的(签订劳动合同工作2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有缴纳税收等证明),限购1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对此,怀来县人民政府表示,我县对到期文件的废止,并没有废止限购政策,也没有放松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我县一直按照“房住不炒”、房地产市场“三稳”、“六稳”“六保”等有关要求,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积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中新经纬APP)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