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群众反映失业保险金超过60日期限无法申领 福建省认真核查厦门市立行立改推动问题解决 群众对政府部门务实高效作风予以积极评价

2020-07-15 05:18:28 中国政府网 

群众吴先生2020年6月2日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厦门市未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台的人社厅发〔2020〕24号文件关于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要求。通知明确:“不得以超过60日申领期限为由拒发失业保险金。”但是,通知发出将近三个月时间,通过厦门人社网申领失业保险金,仍因超过60日无法申领。

国办督查室2020年6月4日即转福建省政府核查办理。

福建省政府接到国办督查室转办通知后,迅速组织核查。经认真核查发现,群众反映情况属实。反映人吴先生于2020年4月20日在厦门市人社局网站申请失业保险金,因网站设置了60日申领期限而无法办理。今年3月5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4号)明确,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经办机构应依据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领金条件进行审核,不得增加失业人员义务,不得附加和捆绑培训等其他条件,不得以超过60日申领期限为由拒发失业保险金。核查后,福建省人社厅立即部署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摸排情况,督促厦门市人社局立行立改。6月9日厦门市人社局即按照相关政策为反映人办理了失业金申领手续,从7月起每月领取1620元,共13个月。6月10日厦门市修改了网上失业保险系统设置,取消申领期限,完善业务规则。截至7月12日,已有符合申领条件且超过申请时间60日的272人顺利提交申请,并全部办理完毕。群众表示,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第一时间响应群众反映,打通政策落实障碍,推动失业保险政策及时释放红利,帮助大家解了燃眉之急。

(责任编辑:李显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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