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消息 近日淮安区人民法院披露的一则判决书显示,一名区资产公司的督查人员利用职权收受多人好处共计85.7万元,其中包括国联证券淮安营业部的一名经理。
区资产公司于2002年11月11日经淮安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组建,于2002年11月25日成立,为国有独资企业,主要职责为担任城市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国有资产投资主体,对其投资企业按照投资额享有重大决策权、投资收益权和经营管理者选择权,并负责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朱某某于2014年3月开始在区资产公司工作,2015年7月16日由融资科调整到督查科,2016年12月19日任督查科科长助理,2019年7月26日任工程管理科副科长,从事政府工程的项目发包、工程建设监管、政府融资等工作。
2014年年底,朱某某为国联证券淮安营业部经理张某开展政府融资业务提供关照,朱某某以维护资产公司内部关系为由向张某索要55万元。2015年1月18日,朱某某在一茶吧内收下张某送的55万现金。
2018年2月,朱某某利用负责淮阴区电信业务楼项目的便利,接受沈某沈正祥的请托沈某沈正祥承接了电信业务楼加气砖供应业务。2018年2月沈某,沈正祥通过微信转账5000元给朱某某以示感谢,朱某某予以接受。
2018年7月,朱某某接受施工单位淮安市宏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杜某丙的请托,在工程款支付上给予关照。之后,朱某某接受杜某丙送的现金2万元。
2019年6月,朱某某帮助杜某(已另案处理)中标了泰和家园地块土方清运工程,并在工程验收、付款过程中给杜某提供关照。后朱某某以借款为名向杜某索要现金20万元。杜某为感谢朱某某的关照并请其在工程承接上继续予以关照,送给朱某某20万元现金及苹果XSMAX手机1部。经价格认定,手机价值8800元。在杜某被留置后,朱某某退还15万元给杜某的家人。
2019年10月,朱某某为淮安市宏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杜某乙承接淮阴区电信业务楼附属道路管网工程、附属规划路工程、附属玻璃幕墙工程提供关照。朱某某以借为名向杜某乙索要5万元,2019年11月19日杜某乙通过银行转账5万元给朱某某,杜某乙为请朱某某继续对工程承接进行关照,明确表示将上述5万元送给朱某某。2020年1月23日,朱某某将5万元退还给杜某乙。
同期,朱某某帮助付某某承接赵集粮管所新建粮库的通风设备和环流熏蒸设备采购,付永华为请朱某某在上述项目上对自已进行关照,在朱某某的车内送给其3万元现金。2020年,付永华为请朱某某继续在项目承接上给予关照,为朱某某的理发店会员卡充值2000元。
2019年11月,朱某某接受赵集粮油管理所新建粮库工程的工人刘某某的请托,在设备采购、验收等方面对刘某某给与关照,刘某某送给朱某某一件价值8373元的“金至尊”牌黄金材质工艺品。
2019年6月,朱某某对淮阴区电信公司西安路线路管路迁徙工程予以关照,并在其办公室内接受淮阴区电信公司线路维护安装中心经理蒋某丙送的2张单张面值为500元的超市购物卡。
综上,2014年下半年至2020年1月,朱某某先后收受他人所送的现金财务合计价值87.5173万元。
案发后,朱某某在调查期间如实供述监察机关已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并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且已经退出涉案赃款人民币85.7万元,手机、黄金工艺品等涉案物品也已被扣押。
法院审理后认为,朱某某身为国有企业从事公务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法院依法判处周某某有期徒刑3年9个月,并处罚金22万,退出违法所得85.7万元及手机、黄金工艺品均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法说资本 恢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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