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商消金谋划增资扩股 曾被山西银保监局通报“投诉问题突出”

2020-12-04 14:11:35 和讯网  王梓旭

  近日,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晋商消金)对外发布增资公告,引发行业关注。增资能满足监管对于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引入新股东则能有助于其更好的发展相关业务。

  晋商消金成立于2016年,从规模及注册资本来看照比行业头部平台仍有一定差距。此前,山西银保监局公布2020年第二季度全省银行业消费投诉情况通报中,在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投诉量中晋商消金投诉问题突出。

  此前,晋商消金曾布局医美、租房等行业,但效果并不理想,频频“踩雷”。

  寻找拥有消费场景投资方

  晋商消金在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有一份关于其增资的项目,晋商消费金融拟以1.48元/股的资产评估价格为基准,以市场成交价为定价依据(不低于资产评估价格),募集普通股不超过5亿股。

  从资产价格和募集股数来看,晋商消费金融此次增资项目拟募集资金将不超过7.4亿元。同时,其大股东晋商银行将同比例增资,增资后持股比例占增资完成后总股本的40%,仍为第一大股东地位。

  对于意向投资方晋商消金方面拟引入拥有优质产业消费场景,如教育、医疗、旅游等资源的线下产业集团或具有较强风控能力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垂直消费平台公司。

  该项目起始日期为2020年11月26日至12月3日,如未能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按照6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直至产生意向投资方。

  此前,行业曾掀起增资潮,不少消费金融公司纷纷增资扩股。一些公司是原股东方单方面增资,提高注册资本一是满足自身扩张需要,另一点则是满足监管对于资本充足率的要求。

  还有一些中小消费金融公司引入互联网金融公司进行差异化竞争。此前,百度旗下公司与新浪出资入股持牌消费金融公司,间接获得牌照引发行业关注与讨论。

  有业内人士分析,在经历了爆发式增长后,行业两极分化明显;不少中小型平台开始谋求转型,一些互联网金融公司空有流量,但却苦于牌照,于是两者一拍即合。同时两者在大数据、风控等技术领域也易于交流,

  目前,晋商消金的注册资本为5亿,若引入新的股东后,其体量仍与头部平台存在一定差距。

  布局扩张,踩雷不断

  据财报显示,2020年前三季度晋商消金录得营业收入4.85亿元,净利润4922.2万元。从营收数据来看,前三季度的营收已经超过了2019年全年的营收(3.77亿元)。

  2020年上半年,晋商消金的营收为3.08亿元,同比增长增长37.89%;净利润为3589万元,同比增长9.78%。由此推算,晋商消金第三季度的营收为1.775亿元,净利润为1333.2万元;单个季度来看其营收表现较为不错,净利润表现则较为一般。

  10月16日,晋商消金对其循环额度现金贷款产品“信用钱包”进行了品牌升级将其更名为“借蛙”。信用钱包的最低年利率为9%,而借蛙的最低年利率则为14.4%,最高年化率为23.76%。

  11月,晋商消金官网更新了产品价目表,对比8月份发布的价目表来看,其对部分产品的年利率进行了调整,但未有适配4倍LPR的利率。

  对此有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持牌消费金融公司的年化率最高不超过24%,对于持牌金融机构来说,还未有明确适配4倍LPR的规定,但长远来看降利率是大势所趋;现在部分地区的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已经在向4倍LPR进行整改。

  值得一提的是,9月山西银保监局对2020年第二季度全省银行业消费投诉情况进行通报,通报中提到,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和非银金融机构投诉量占投诉总量的一半以上,晋商消金投诉问题突出;前者的投诉总量为171件,后者为366件,合计占二季度投诉总量的51.44%。其中,晋商消金投诉量为365件,占二季度投诉总量的34.97%,占非银行金融机构投诉总量的99.73%。

  具体来看,晋商消金个人贷款类业务投诉占贷款类业务投诉总量的一半以上;二季度,晋商消金涉及个人贷款类业务投诉共计348件,占贷款类业务投诉的50.59%,占二季度投诉总量的33.34%,平均每百万个人客户投诉量为52.64件/百万个人客户。

  查阅社交媒体和投诉平台发现,有用户称之前住的长租公寓退房后,租金贷仍未结清,放款方正是晋商消金。有媒体报道,该长租公寓与晋商消金之间两家“互相踢皮球”;此外还有用户称遭到了“培训贷”套路,放款方依然是晋商消金。

  事实上,此前晋商消金就曾布局租房、医美、旅游等场景,但效果均不理想,频频踩雷。

  有业内人士表示,租房、教育等场景乍一看“很美”,但引入合作方后需同时考虑B端风险;合作方的引入对C端用户的还款能力、还款意愿的提升没有帮助;合作方可以在贷后处理上做相应的辅助工作,但不能因此降低风控标准。

  同时,提供相应的贷款解决租金、学习等费用,和绝大部分的消费金融一样,本质上来说仍是服务业,需要建立更加平等的借贷关系,只有双方均收益才能持续。

  作者:王梓旭

(责任编辑:汪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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