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5日,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对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赖小民实施的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赖小民虽然不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因腐败犯罪被判处死刑的首位贪官,却是建国以来人民法院受理的职务犯罪案件中受贿数额最大的,其索取或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高达17.88亿元,实属建国以来腐败案件之最,加之犯罪情节及社会危害性,对其判处死刑充分显示了党中央的反腐政策与决心,以及适用死刑的理性司法。
1月21日,公开资料显示,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对赖小民受贿、贪污、重婚案二审宣判,依法驳回上诉,维持死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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