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刘尚希:摸索建立基于数字经济的新税制

2021-03-07 16:42:30 和讯名家 


  来   源丨21世纪经济报道(ID:jjbd21)

  记   者丨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全国两会报道组 周潇枭

  编   辑丨耿雁冰

  3月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开幕会举行。

  根据政府工作报告,今年经济增长预期目标设定在6%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在5.5%左右等。宏观政策要继续为市场主体纾困,保持必要支持力度,不急转弯。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专访表示,随着经济的稳步恢复,政策对冲力度需相应下调,不过积极财政政策依然维持相当力度,且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倾斜。

  政府工作报告在对未来五年的发展目标中提到,要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可以预见的是,数字经济占GDP比重会不断提高。

  刘尚希表示,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壮大,税收与税源背离问题加剧,各国都在探讨数字税的问题,我国也需要摸索基于数字化的新税制。

  积极财政政策仍保持相当力度

  《21世纪》:2021年会是怎样的一年,6%以上的经济增长目标是否可以实现?

  刘尚希:2021年疫情的不确定性在下降,经济在稳步恢复,市场主体的预期在改善,实现6%以上的增长目标是有可能的。当然,海外疫情影响仍在,我国也面临压力。

  《21世纪》:今年积极财政政策安排,相较2020年而言,赤字率有所下调、抗疫特别国债被取消、地方专项债规模有所下调,如何看待这系列安排?

  刘尚希:去年疫情对经济短期冲击较大,需要以较大力度的政策加以对冲。今年疫情风险整体在下降,财政对冲力度可以下降,对应的赤字率、专项债等可以适当下调。

  但是,2021年依然面临不确定不稳定因素,所以积极财政政策依然要保持一定力度,宏观政策要保持连续性、稳定性,不急转弯。今年财政政策保持着相当力度,相较2019年以及以往年份,新增政府债务规模依然保持高位。

  《21世纪》:2021年继续减税降费,更多向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倾斜,这是出于什么考虑?

  刘尚希:当前,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面临的困难依然较大。受疫情拖累较明显的餐饮、酒店、旅游等服务行业,整体需求依然疲弱,这些行业里很多都是小微主体。只有保市场主体,才能保就业、保民生,所以有必要针对这些主体采取一些对冲性的政策。今年的宏观政策,包括财政政策、货币政策,都会往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倾斜。

  政府要过紧日子

  《21世纪》:受疫情冲击,去年全国财政收入规模下降了3.9%,今年的预算报告预计财政收入增长8.1%。这是否意味着,地方财政困难会大大缓解?

  刘尚希:去年在疫情冲击下,有些地方的财政收入出现断崖式下滑,而支出不但不能减少,反而要急剧增加,所以去年的收支缺口很大。为此,中央采取了一些特殊措施,比如增发抗疫国债等,来确保地方基本民生保障、工资及时发放和政府运转。

  今年经济会有恢复性的增长,也会带动财政收入的增长,整体财政状况会改善。但是,今年的抗疫特别国债取消了,赤字规模和专项债也略有下调,地方财政依然处于紧平衡的状态。所以,今年财政收入状况在好转,但地方政府可能并不轻松,依然要过紧日子,需要精打细算。

  《21世纪》:今年的经济增长目标是6%以上,财政收入预计增长8.1%,怎么看这中间的差异?

  刘尚希:经济增长目标6%以上是相对谨慎的估计,很多机构预测,经济增速可能到8%。另外,当经济快速恢复时,财政收入可能会提速。经济增速和财政收入这两者间的差距,是合理的。

  摸索建立基于数字化的新税制

  《21世纪》:市场很关注数字经济的话题,你近期提到,我们需要一套基于数字化的新税制理论,什么是基于数字化的新税制?

  刘尚希:数字革命对人类经济社会带来深刻影响,不仅影响企业组织架构,对相关法律、制度和现有的科层架构也可能带来颠覆性改变。现在主要的税种是建立在工业经济的基础之上,未来无论是税收征管、税种、税基等,可能都需要进行适应性的改革。

  互联网平台经济的特点,是超越了工业经济下的物理时空限制,在任何只要能接入互联网的地方、一天24小时任意时间都可以下订单,都可以购买相应商品或服务。

  随着数字经济、平台经济不断发展壮大,会带来一个税收上的问题,税收的征收究竟应该是在生产地还是消费地?当然,虽然在工业经济的基础下,也存在税收与税源背离的问题,但互联网经济加剧了这个矛盾。

  因为只要在互联网平台上就可以交易,像美国的一些大互联网平台,在美国就可以针对全球进行销售,这些平台不需要到国外去设立实体机构,这些公司的税自然也不会交到国外,这会产生税收分配上的问题。

  同样地,在一个国家之内也面临这样的问题,比如发达地区有个数字平台,可以向全国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税收该怎么在不同地区间分配呢?在数字经济不断发展的当下,我们的传统税制受到的冲击越来越大。

  世界各国都在探讨数字税,所谓“数字税”,可以理解为一个税类,也可以说是一个税种,或者是一种税收措施。大家都在基于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国与国之间数字贸易的快速增加,采取一些新的税制改革措施,世界各国都在摸索,我们可能也要跟上相应的步伐。

  当然,基于数字经济的新税制,需要不断摸索,很难一下子就设计出来。

  《21世纪》:也就是说,在国内通过互联网平台下订单,究竟在销售端征税,还是在消费端征税的问题?平台的总部在哪里,税收就交去哪里?

  刘尚希:现在的确是平台总部在哪里,税就交到哪里。

  我国人口多、网民多、市场大,互联网平台经济成长速度非常快。过去,一个企业变成大企业或者跨国公司,可能要几十年的时间,现在依托互联网,平台公司可以短短几年时间就成长为一个大型公司甚至跨国公司。

  随着这些互联网平台公司的快速成长,会带来可观的税收收入。这些税收实际由谁提供?其实是由分散在全国的购买者提供的。这样各地政府都会争相鼓励平台企业将总部设在当地,甚至可能会采取一些限制性的措施,这样会有碍国内大循环的实现。当然,现实是有些地方会要求,这些互联网平台公司需要在当地设立子公司,设立法人机构,才能在地方开展相关服务。

  基于数字化的新税制,会涉及到很多利益分配的问题。

  《21世纪》:基于数字化的新税制,当前可以从哪些地方着手?

  刘尚希:当前能先行着手的是税收征管方面,利用现有数字技术,完善税收征管能力,比如我国税务部门的金税工程,在不断迭代升级。借助数字技术,税收征管模式在不断转型,比如以前针对自然人的征税很困难,税务机关也难以掌握家庭房产财产情况,现在针对自然人收入和财产的征税技术在不断完善。

  当然,基于数字化的新税制,如同数字革命是一个渐渐的过程,摸索新税制的过程也很漫长。正如同我们尚未完成工业革命,就已经进入数字革命,工业革命和数字革命是交叠在一起。所以,现在也很难按照理想化的状态,去设计一个全新的基于数字化的全新税制体系,是在不断摸索中形成的。

  本期编辑 黎雨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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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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