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吴婷婷)“我国保安服务业诞生于1984年,虽起步较晚,但发展速度很快。截至2020年底,全国保安人员近640万人。”今天(3月8日),全国人大北京团举行媒体视频采访,全国人大代表李勇表示,虽然我国保安人员数量庞大,但是缺乏独立的法律。因此他建议制定“保安法”。
李勇介绍,目前我国关于保安行业的法律法规只有2010年1月1日由国务院颁布实施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和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
《保安管理条例》实施十多年来,虽然前期规范了保安服务,但明显没有跟上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节奏,也没有预见保安行业发展的迅猛势头,对保安发展市场的监管机制明显滞后。此外,还存在着一些不够完善之处,一些条款已经明显滞后。在新的形势下,急需完善保安立法,规范保安服务业管理,加快推进保安服务业向职业化、科技化、精细化与多元化服务转型升级,已成为必然趋势。
从国际上来看,美国、德国、日本、俄罗斯等国家都已经出台了针对保安行业的法律法规。
李勇建议,尽快制定保安法,明确保安法律定位与法律责任;对保安从业人员、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机构、保安行业协会、保安监管机关、法律责任进行进一步明确。从法律层面解决新时期保安业的发展问题,为规范保安业、促进保安业高质量、职业化发展,服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奠定法律基础。
李勇在议案中附上了关于保安的法律建议稿,该意见稿从保安员、保安单位、保安培训单位、保安服务的职责与义务、保安协会、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提出建议。
新京报记者 吴婷婷
编辑 张磊校对 付春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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