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3月19日电 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号消息,北京金融法院3月18日正式挂牌成立,当日上午,北京市、最高人民法院、“一行两会一局”联合到北京金融法院调研,并召开座谈会。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指出,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提升国际竞争力都离不开社会主义法治保障。希望北京金融法院成立后,与人民银行继续加强合作,共同建设良好金融法治环境,维护金融稳定,推动我国经济金融高质量发展。
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指出,北京的区域功能定位和特点决定了在北京设立金融法院具有特殊意义,相信对北京的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定位,对北京资本市场发展,对北京金融开放,都将发挥特殊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下一步,证监会将全面落实“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九字方针,共同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金融法治环境。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指出,金融案件涉众性强、复杂性高、宏观影响大,金融判例影响交易、左右监管、规范发展,对金融消费者、投资者产生交易和投资的司法预期,对金融监管者产生制定和完善规则、有效实施监管的司法预期,对金融市场国际参与者产生中国法治水平、投资环境和投资价值的司法预期。北京金融法院的成立意义重大,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积极支持北京金融法院的工作,推动金融审判和金融监管良性互动。
中国银保监会副主席周亮表示,近年来,银行业保险业发展快速,运营稳健。金融行业健康发展离不开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银保监会将全力支持配合北京金融法院履行金融审判职责,畅通沟通渠道,建立重大案件通报、金融风险信息反馈等机制,确保国家金融安全,维护良好金融市场秩序。
据了解,北京金融法院是继上海金融法院后中国的第二家金融法院。按照直辖市中级法院单独设置,设立立案庭,审判一、二、三庭,执行局等7个内设机构,首批25名法官已全部到岗。(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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