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 3 月 5 日,贵州茅台(600519,股吧)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派专人送达或传真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 2021 年 3 月 29 日, 会议在公司会议中心召开, 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6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6 人,其中,亲自出席会议的 5 人,授权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 1 人(独立董事陆金海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授权委托独立董事章靖忠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会议由董事长高卫东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6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 6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三)《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 6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6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同意: 6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 6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2020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6,697,285,429.81 元。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579,223,571.91 元、提取一般风险准备29,227,885.90 元以及根据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派发现金股利 21,386,767,571.4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15,892,337,407.39元,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7,594,403,807.99 元。
会议拟订了以下利润分配方案:以 2020 年年末总股本 125,619.78 万股为基数,对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92.93 元(含税),共分配利润 24,235,824,155.40 元,剩余 113,358,579,652.59 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七)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 6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 八) 《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 6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 九) 《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 6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十)《关于聘请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06)
同意: 6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董事会决定向股东大会提请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21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拟为 97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为 41 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1-007)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会议决定,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贵州茅台(600519)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分公司等关联方继续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2021 年度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公司 2020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 5%,其中销售茅台酒、系列酒交易金额不超过 2020 年度实际发生交易金额。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公司 2020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 5%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所需, 对各项日常关联交易(不包括销售茅台酒、系列酒) 发生额度进行合理调节。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交易为关联交易。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在会前对本议案予以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审议本项议案时,与本项议案有关联关系的三位董事(高卫东、李静仁、 付志刚)回避了表决。
(十二) 《关于实施制酒、制曲班组休息室及相关区域升级改造的议案》
同意: 6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会议决定,公司投资不超过 2.04 亿元实施制酒、制曲班组休息室及相关区域升级改造项目, 所需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
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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