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28亿,这应该是国内第一次针对互联网平台的反垄断处罚。也应该是处罚金额最大的一次, 创造了历史了。
有网友留言,说这是史上最贵的一次演讲。
呵呵。
这次处罚,如果细心观察,还是有些蛛丝马迹的。
反垄断的提法是2020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来的。当时星哥专门写了一篇推文来分析这个事情:。
深夜传出重磅信号,中央首提反垄断!
当时我的观点很明确,这次的反垄断显然是有的放矢,意思是当时提出这个的时候,其实就说明市场已经有所指向,就是互联网巨头。
当时这个提出来的时候,巨头们正在忙着搞社区团购,收割菜农,被一顿批。
我还是那个观点。
真正能够让中国经济有所突破的必然是实体和制造业,互联网只是手段和工具,中国的企业和资本,应该老老实实做芯片,做种子,做新能源汽车,做医药,做医疗器械。
互联网巨头们已经造成了社会资源的错配,浪费了大量的资本, 并且开始收割和一定程度上伤害用户, 造成了事实上的“垄断”。
什么是互联网垄断行为?
我觉得大家可能都有些感觉。
第一个杀熟。
一些平台常用的用户总比那些不常用的用户价格贵,这就是平台的看人下菜行为,而被成为大数据杀熟。
第二个,“二选一”。
就是你要在我天猫开店,就不能去隔壁的京东,或者拼夕夕卖东西,不然就不给你流量扶持等等。商家只能加入流量比较大的阿里巴巴。
垄断的行为不仅仅是如此,你有没有发现现在那些稍微牛逼的一点的互联网公司,他们最终的结局就是加入互联网巨头。
第三,逼迫创新小企业站队。
现在互联网主要是阿里系和腾讯系, 头条系也在成长为第三个。
小企业如果不加入,巨头们也有的是办法跟你刚,比如大力扶持你的竞争对手,或者依葫芦画瓢自己干,然后烧钱打压你;再或者恶意收购你。所以,互联网圈都有一种说法,站队要趁早,毕竟这些创业型公司,和巨头们硬钢就是拿鸡蛋碰石头。
第四,也是我觉得最恶心的,强奸用户。
我最讨厌的就是, 各个平台还不能互相分享,比如淘宝、抖音内容无法分享到微信上。
这明显是巨头们在搞竞争,伤害用户。
我有一个提法,叫【应用中立,用户第一】.
什么意思呢?用户想怎么分享就怎么分享,让用户和市场来决定是否使用和分享这个APP。
现在这些互联网平台掌握着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被巨头收购后,最终就会变成阿里或者腾讯控制着我们生活。
当然,我今天说这些, 是在说一些弊端。
中国的互联网非常发达,这是值得肯定的。互联网过去很多年给国内各行各业助力,也让很多人在互联网创富浪潮中致富,造就了经济繁荣,也给生活带来不少便利。
我们不提倡一味打压和否定互联网巨头。
只是提出这些问题,让互联网大厂们做的更好,更优秀。否则造成内卷现象,这对国家和社会肯定会非常不利。
那么, 谁会是下一个?
按照反垄断法说的,现在市面上你看到的互联网巨头们几乎都有中招。
阿里,美团、腾讯、百度、滴滴等。
现在平台最喜欢就是搞个APP,拿着投资人的钱疯狂补贴烧钱,把对手挤走,占据垄断位置,然后再涨价圈钱的套路。
...
反垄断法来了,没有一个巨头是无辜的!
这些巨头们我觉得都有可能成为下一个。
另外,其实一说到垄断,大家想到最多的就是几大国企,石油、电信。但他们都是属于《反垄断法》的例外因素了。
法规里面有一条是这么说:
“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国家对其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活动予以保护,并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及其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依法实施监管和调控,维护消费者利益,促进技术进步。”
且不说ZZ层面的东西,就单说成本和效率的问题。比如电信这个行业,如果有十家八家,每家都要铺线路,那不是会造成资源的巨大浪费,且会造成成本的增加,最终还是大家电信费用提高。
这些类基建型行业按照定义,就不存在垄断性的问题了。
当然,大家自己可能也有自己的看法,我就不展开了。
最后,星哥也补充说一个很深的感触,在中国这么大的一个内需市场,特别是国家在提倡内循环的情况下。
永远都不缺致富的机会。
中国天然就是一个平台经济, 因为平台就意味着规模。
互联网巨头们本质上就是一场跨越了地理鸿沟的群众运动。任何能够调动一大批用户的,都有无穷的生命力的。
在这些巨头们的平台上找机会,成为他们生态的一员,也是一个致富的思路。
就好像现在的直播行业, 很多人通过抖音这个平台在做电商,不亚于当年在淘宝做电商,都是风口 ,肯定会让一批人致富的。
大家在平时工作的时候,也多看看周围的人在干什么?
看到风向,顺风走,也许有机会。
大家也可以在评论区留言说说你看到的风口和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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