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州区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适度规模经营的做法,契合了当前农村现状,回应了农民关切,破解了当前“三农”发展的诸多难题,带给我们启迪与思考。
既要“做大蛋糕”,又要“放大效应”。近年来,各类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展迅猛,如何在保障这些经营主体发展机会和应得利益的同时,引导他们在农业农村现代化中发挥更大引领作用?襄州区探索出的村企、村社合作共赢发展模式,是一种有益尝试。接下来,要引导企业与村集体以及农民之间建立更加多元、更加完善、更加稳固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当地村集体、农民能够更多分享到发展的增值收益。
既要“种好科技田”,又要“延伸价值链”。当前,土地规模经营发展速度越来越快,但在加速聚集的同时,也带来市场、投资、管理等方面的风险,特别是农业“靠天吃饭”状况仍未得到较大改观。面对新形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想发展,就不能只盯着“一亩三分地”增产量,还要抬头看市场扩销量,打造抗风险能力更强的全产业链,通过品牌塑造和市场营销,获得溢出效益。同时,政府部门也要加强引导,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更加灵活多变的生产经营模式,全力促进农工贸一体化发展。
既要“立足当下”,又要“着眼长远”。当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别是部分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运作管理水平不高、财务管理不规范、资金运行不透明、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利益联结不紧密的问题仍较为普遍。随着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规范化建设必将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相关部门要积极发挥作用,进一步引导农民合作社按照章程加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鼓励家庭农场使用规范的生产记录与财务收支记录,提升标准化生产和经营管理水平。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柳 洁)
(责任编辑:王炬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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