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颜悦色”告“茶颜观色”不正当竞争,一审获赔170万

2021-04-27 21:33:07 21世纪经济报道 

  两大茶饮品牌的不正当竞争之诉日前迎来一审判决。

  4月26日,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公布“茶颜悦色”起诉“茶颜观色”不正当竞争侵权案一审判决,要求“茶颜观色”方面停止与“茶颜悦色”相同或近似装潢的广告宣传、加盟许可招商宣传、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170万元。

  “茶颜观色”构成不正当竞争

  据长沙市天心区法院消息,2020年8月17日,湖南茶悦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茶悦公司)作为原告,以广州洛旗餐饮有限公司(简称洛旗公司)、广州凯郡昇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凯郡昇品公司)、长沙市天心区刘琼饮品店(简称刘琼饮品店)与原告相同或近似装潢标识,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起诉。

  2013年12月28日,茶悦公司在长沙开设第一家“茶颜悦色”新中式鲜茶门店,推广中国风茶饮品牌。

  茶悦公司诉称,“茶颜悦色”独特的饮品制作、装潢设计、饮品命名、宣传文案、特色促销经长期统一大量使用与宣传,已在相关消费者群体中有一定影响,使相关公众将其装潢整体营业形象与原告经营的“茶颜悦色”茶饮联系起来,属于有一定影响的装潢。

  2017年以来,洛旗公司与凯郡昇品公司共同使用与原告装潢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设计(即“茶颜观色”),如模仿原告饮品菜单、饮品名称、标识、文化标语、门店装潢设计进行茶饮料广告宣传,并对外进行加盟许可招商业务的宣传与推广,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侵权。

  除此之外,洛旗公司与凯郡昇品公司还实际对外开展了加盟连锁许可经营业务,统一使用了与原告装潢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一同构成不正当竞争侵权。

  

  洛旗公司辩称,商品装潢只限于茶饮料杯,原告主张的饮品制作、饮品命名、宣传文案、特色促销等诸元素并未附着在商品或商品包装上,不构成其茶饮料的商品装潢。同时,被告饮料杯与原告饮料杯装潢差别较大,不构成相同或近似。即使被告元素与原告相似,原告“茶颜悦色”和“仕女图”标识系作为商品商标的扩展性使用,不应被纳入本案装潢保护范围等。

  对此,法院认为,经营者营业场所的装饰,营业用具的式样、营业人员的服饰等构成的具有独特风格的整体营业形象,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定的装潢。因此,原告的商品装潢不应只局限于饮料杯,而是门店店招、室内标语海报、饮品清单、集点卡等元素共同构成的组合体,系独特的整体营业形象。

  由于“茶颜悦色”茶饮料经过网络推广,系网红饮料、长沙名片,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门店店招、室内标语、室内海报等元素共同构成的组合体经过持续宣传和使用,与原告茶饮产生了紧密的联系,具有区别商品来源的显著特征,为有一定影响的装潢。

  法院认为,洛旗公司、凯郡昇品公司广告宣传中的店招、室内标语海报、饮品菜单、集点卡等元素与原告装潢相同或近似,构成不正当竞争。而茶悦公司的饮料杯图案从原告开业至今并未有较为固定的图案,存在时常变化的情况,不具有稳定性,不能纳入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装潢保护范围。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洛旗公司、凯郡昇品公司停止在全国范围内与茶悦公司相同或近似装潢的广告宣传、加盟许可招商宣传、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洛旗公司、凯郡昇品公司共被判赔150万元;洛旗公司、刘琼饮品店共被判赔20万元。

  两茶饮品牌的“商标战”

  这已不是双方首次对簿公堂。去年,茶颜观色曾以商标侵权为由对茶颜悦色方提起了诉讼,但被法院驳回。

  茶颜悦色自2013年12月在长沙开办第一家店至今已拥有近两百家分店,其在创立之初便申请了“茶颜悦色”商标,并于2015年拿到了“茶颜悦色”35类及4302类图文商标,后又在2017年取得了“茶颜悦色”30类文字商标。

  “茶颜观色”商标由柴泽军于2004年9月22日申请,2008年3月14日获得注册,商标有效期限为2008年3月14日至2028年3月13日,核准使用商品/服务项目包括“茶馆”“咖啡馆”“餐馆”等。2018年,广州洛旗公司获得商标专用权。此后,洛奇公司陆续开设了多家“茶颜观色”奶茶店,并授权相关奶茶店使用“茶颜观色”商标。

  也就是说,单论商标注册时间,是“茶颜观色”在前(无任何经营行为),而真实发生的经营行为,是“茶颜悦色”在先。“茶颜观色”由此还曾起诉“茶颜悦色”商标侵权。

  21世纪经济报道此前报道,2020年4月8日,长沙市岳麓区法院作出判决,认定“茶颜悦色”不构成商标侵权。法院认为,注册商标“茶颜悦色”核定使用的范围与“茶颜观色”商标核定使用的范围不同;“茶颜悦色”与“茶颜观色”在图片、字形、含义及构图等组合后的整体结构上均存在较大差异;“茶颜悦色”为“网红”奶茶,“茶颜观色”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明显较弱。

  而此次不正当竞争侵权诉讼,茶颜悦色主要诉请法院认定被告使用与其相同或近似装潢等方式进行广告宣传、加盟许可、招商宣传及其他虚假宣传等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判决书公布后,有关“茶颜小票”的话题也再一次冲上热搜。“茶颜悦色”将维权进展也印在了每一张小票上,最初写有“您在网上看到的所谓‘茶颜悦色官网’和茶颜招募加盟商’的消息都属虚假,等我们有钱了就去告他们”,后来则改成“有赚到一点钱 现在正在告他们”。

  “没想到茶颜真的在告那些和他们长得像的门店。”有网友表示,现在的茶颜小票或许可以改成“我们已经告赢他们了”。

(责任编辑:岳权利 HN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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