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贺觉渊
5月7日,据中国雄安官网消息,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制订并印发实施《河北雄安新区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类企业试点暂行办法》,在雄安新区范围内,鼓励优先在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开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类企业(QFLP)试点工作。雄安新区QFLP试点将对内外资实行无差别待遇,且明确允许“外资管外资”、“内资管外资”和“外资管内资”的业务模式。
本次雄安新区开展QFLP试点,旨在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北雄安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指导意见》,营造优质金融服务环境,打造“雄安服务”品牌,保障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重点吸引合格境外投资者将外币和离岸人民币资金兑换为人民币资金,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形式开展投资。
值得注意的是,雄安新区QFLP试点将具有三个特点。一是“取消门槛”,对企业的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首次出资比例等取消限制性条款,引导企业专注自身专业能力。二是“内外一致”,对内外资实行无差别待遇,且明确允许“外资管外资”、“内资管外资”和“外资管内资”的业务模式。三是“扩大范围”,明确对满足负面清单管理的,除境内未上市企业股权外,也可投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或交易的股票、可转债、市场化和法治化债转股、股权类基金份额,便于私募股权投资开展“股+债+股权类基金份额”的灵活安排。
随着QFLP试点、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法定数字人民币首批试点、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监管沙盒)等系列金融创新工作的开展,雄安新区正全力推动“全国金融改革先行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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