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5月8日电 据工信部网站8日消息,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关于继续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到,主要通过增设奖励系数等,对于降费成效明显的地方提高奖励标准,引导地方将小微企业年化担保费率降低到1.5%及更低水平。
《通知》明确,2021-2023年,继续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新一轮奖补政策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和经济下行压力对小微企业造成的影响以及原政策具体实施情况,对原政策进行了适当完善,主要通过增设奖励系数等,对于降费成效明显的地方提高奖励标准,引导地方将小微企业年化担保费率降低到1.5%及更低水平;继续通过设定区域补助系数,体现向中西部地区的政策倾斜。同时,为提高奖补政策和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精准性,进一步强化对有关业务数据信息的审核要求。
《通知》要求,得到奖补资金支持的省份要充分发挥奖补资金的激励作用,因地制宜通过直接补助、绩效奖励等方式,促进融资担保机构(含再担保机构)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特别是单户贷款1000万元及以下的担保、首贷担保和中长期贷款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同时,鼓励地方引导融资担保机构积极拓展创新型小微企业担保业务。得到奖补资金的省份应注重加强部门统筹协调和政策联动,推动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与中央财政其他资金支持政策形成互补和合力,但不得对同一主体同一支持方向重复安排中央财政资金。(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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