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陶凤 吕银玲)5月13日,商务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完善体制机制、创新支持政策、提升便利化水平、拓展国际合作空间、加强人才培养和激励五个方面提出18条具体政策措施,着力完善发展环境,形成部门政策合力,支持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大力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推动中医药服务走向世界。
《通知》提出,鼓励具备条件的公立机构基地先行先试设立国际医疗部,向境外人士提供中医医疗服务按特需医疗服务管理。鼓励公立机构基地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以品牌、技术、人才、管理等优势资源与社会资本等开展合作,新建、托管、协作举办医养结合机构,为境外消费者提供多层次多元化的中医药康养服务。同时,支持成立区域性中医药服务贸易医联体或联盟,鼓励公立机构基地和民营机构基地加强合作。
目前,商务部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认定了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等17家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经过近两年建设,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已成为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推动中医药走出去的重要力量。
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有序扩大基地范围,抓好政策落实,支持基地实现高质量发展,提升中医药国际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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