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接诉即办条例(草案)》已于日前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条例草案正在通过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www.bjrd.gov.cn)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7日。
条例草案着眼于充分体现接诉即办工作人民至上的鲜明态度和坚定立场,提升固化首都基层治理改革实践成果,回应基层反映的突出问题,为解决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和揪心事提供更好的法治保障。条例草案不设章节,共33条,明确了接诉即办的内涵,从诉求的提出主体、提出渠道、诉求类型、工作要求四个方面对接诉即办进行界定。同时,确立了接诉即办工作体系,明确党的领导地位、政府及部门职责,强化社会协同,倡导全社会共同参与接诉即办工作。条例草案还规范了诉求人的权利义务,明确了接诉即办全流程工作机制,包括全面接诉、分类处置、精准派单、限时办理、办理要求、回访考评、监督监察等。此外,完善了首接负责、“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分级协调、央地军地诉求办理等协调机制,确定了强化数据治理,推动主动治理、未诉先办的制度方向。
接诉即办立法涉及广大市民群众利益,与千家万户的生活息息相关,更需要广泛汇集民意民智,凝聚立法共识,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为立法建言献策,推动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高枝
(责任编辑:刘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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