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232场新闻发布会上,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社区防控组办公室成员、市党的建设研究所所长王大广介绍,对中风险地区已进(返)京人员,一律实施14天居家观察和7天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观察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观察。居家观察期间应严格遵守居家观察有关要求,做好家庭防护,做到足不出户。凡违反规定擅自外出的,一律转至集中观察点进行集中观察,引起疫情传播或者造成传播风险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高风险地区已进(返)京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观察和7天健康监测。集中观察期间,应严格遵守集中观察点的各项管理规定,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避免出现交叉感染。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合作供稿方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