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发布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2021-09-16 21:59:11 中国消费网 

中国消费者报南昌讯(记者朱海)2021年中秋、国庆即将来临,为守牢食品安全底线,切实保障节日期间食品消费安全,9月14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消费提示,警示广大经营者加强疫情防控、落实主体责任,提示广大消费者文明理性消费、反对餐饮浪费。

加强疫情防控

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严格遵守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及当地有关疫情防控各项规定,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好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安全自查,严格规范消毒措施,做到定期通风换气,确保生产经营场所符合疫情防控要求。要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严格落实健康体检和晨检制度,严禁患有国家卫生健康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

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充分运用“赣溯源”平台,按照“四专”(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专人操作)“四证”(具有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追溯信息)“四不得”(即没有检验检疫证明、没有核酸检测报告、没有消毒证明、没有追溯信息的冷链食品,一律不得上市销售)等要求,实现对入赣冷链食品来源可溯、去向可追、质量可查、责任可究,助力科学精准防控。

广大消费者应主动出示“健康码”,扫码入场。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使用公勺公筷,尽量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要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人员集聚。

落实主体责任

食品经营者应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防止和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宣传引导广大学生健康合理膳食,引导成年消费者节约消费、理性消费。

文明理性消费

消费者购买食品、聚餐时,应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卫生的场所,网络点餐应选择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并注意索取发票或购货小票。文明用餐,不购买、不食用来历不明、无相关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拒绝食用野味,不采购、不食用长江渔获物、鄱阳湖野生鱼等,不采、不食野生蘑菇。

反对餐饮浪费

广大消费者要自觉践行“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传统美德,主动做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剩余饭菜分类打包冷藏,再次食用时充分加热煮透。餐饮服务单位要合理提供食谱菜单,倡导绿色环保,杜绝奢侈浪费,主动提醒消费者适量点餐,并提供“打包”服务。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或违法违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携手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责任编辑: 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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