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三亚市警方今天下午宣布对罗昌平实施刑事拘留,在网上用“沙雕”侮辱长津湖战役“冰雕连”的他付出了应有的法律代价。
罗昌平显然违反了《英雄烈士保护法》以及刑法修正案(十一),我们的社会已经在以国家名义对英雄烈士的名誉权和荣誉权实施保护,侮辱他们不再是仅仅侵犯个人和个别集体的权利,而是同时侵犯了国家力量支持、保护的社会秩序与利益,触犯的是法律尊严。
罗昌平应该懂一些法律,他曾经推动了司法机关对具体贪腐高官的追究。然而已有“辣笔小球”的前车之鉴,他却以如此愚蠢的方式挑战社会对抗美援朝英烈的共同尊重,对他们进行侮辱,向法律碰瓷。这个案子因此很具有典型意义。
罗昌平大概知道自己在做一件“冒险”的事,但他对英雄烈士保护相关法律的严肃性严重低估了,他同时也对社会主流价值取向做了误判。
他很可能以为自己这样侮辱“冰雕连”会至少引起一拨人的叫好,在舆论场上拉起一个山头,从而在舆论层面对自己形成保护。他显然没料到帖子发出来后,迅速引起几乎全网的声讨,包括出现大量要求对他进行法律追究的呼声。面对意想不到的舆论形势,他于昨晚匆匆做了一个简短的公开道歉。
罗昌平的表现让我们相信:他太想出风头了,同时他的价值观也出现了严重偏差。他在打贪官成名后,将自己的“人设”不断朝着自由主义的方向强化,与主流价值观渐行渐远,这种偏离导致了他在互联网舆论场影响力的下降。他本应做出调整,但他的做法是用出位言论吸引关注、以极端方式刷存在感,这恐怕是他此次发表侮辱先烈言论的最大心理动机。
不能不说,网上相当一部分反主流价值观的言论发表者都是为了刷存在感,通过挑衅公众的普遍情感和共识来吸引眼球,标榜自己“有思想”“敢说话”的与众不同。一些名人个人主义膨胀,将出风头的私欲置于公共利益之上,从而发出了极度不负责任的言论,对社会公序良俗发起挑战,直至触碰到法律。
为了壮自己的声势和自我保护,这样的人常常倾向于彼此呼应、相互挺赞,从而形成了舆论场的一股势力。有些人甚至与国外敌对势力也形成舆论上的呼应,加剧了舆论场的复杂性,伤害到国家利益。这尤其不能被中国主流社会接受。
回过头来再说罗昌平,他跌的这一跤很重,但并不偶然。希望罗昌平跌的跟头能形成被广泛听到的警钟。
侮辱先烈与言论自由毫无关系。英烈,尤其是近代英烈不仅为国家做出了根本的奉献,而且他们的精神已经镌刻在整个民族的精神秩序中,成为这种秩序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侵犯英烈的名誉就是对整个国家和民族精神秩序的挑战,这就是他们为什么必须从法律上受到惩处的原因。
我们希望,罗昌平是最后一个触犯英雄烈士保护相关法律的公众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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