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报道,14日凌晨发生的台湾高雄市盐埕区“城中城”大楼火灾,造成46人遇难、41人受伤。根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得到的消息,今天早上,46名遇难者的身份已全部确认。
检方初步判定火灾是由于嫌疑人黄姓女子在房间内用火不当致灾。目前黄姓女子已被移送至高雄地检署。依据台湾地区现行法规,黄姓女子因过失致死,最重可判5年有期徒刑。
图片来源:央视新闻
据检方调查,黄姓女子与其郭姓男友13号夜间在城中城一楼套房内饮酒聊天,过程中黄姓女子点檀香粉驱蚊。夜里11点左右,郭姓男子先行离开,14日凌晨,黄女将未完全熄灭的香粉直接倒入垃圾桶后离开,最终酿成惨案。
高雄地检署主任检察官 徐弘儒:黄姓被告明知点燃沉香,离去前应注意火苗有无完全熄灭,竟疏于注意,至未熄灭的火苗燃烧物品而引发火灾,涉有过失责任。
目前检方依过失致死、失火罪等向高雄地方法院声请羁押黄女。郭姓男子则以6万元新台币交保候审。不过,依据台湾地区现行法令,失火罪量刑不超过1年,过失致死罪最高可判5年徒刑,按“择一从重处罚”原则,黄姓女嫌犯最高可判5年。附近邻居对于黄姓女子的行为深表不满,认为应该加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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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现行法令对于过失致死罪的量刑较轻一直深受社会各界诟病,今年4月,酿成49人死亡的太鲁阁号列车出轨事故发生后,台湾司法部门称已向台“立法”机构提出“加重版草案”,希望加重有重大情节的过失致死罪的量刑。不过台“立法”机构民代表示,还没有收到台行政机构送来的草案文本。
另据海外网15日报道,据东森新闻云等台媒14日报道,黄女14日晚间被警方传唤说明,她承认确实有烧檀香驱蚊,但否认有故意纵火的情况,最后改口称不清楚为何会发生火灾,也不认为火灾与她丢弃檀香余烬的行为有关。
警方表示,由于黄女第一时间供称檀香余烬是丢在垃圾桶,后来又改口说带走处理,最后又改口忘记怎么处理,认为黄女有重大嫌疑,15日将交由检察官讯问。
台媒称,“城中城”屋龄大约40年,大楼开幕之初,曾是盐埕区最繁华的地标之一。但之后大楼管理不善,多年来发过多次大大小小火警。历经火灾后,大楼内部环境开始变得脏乱不堪,许多店家纷纷撤出,逐渐变成空城,加上楼内的设备年久失修,还有不少游民进驻,因此“城中城”从原本的繁华大楼,最后沦为盐埕的“第一鬼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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