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NG价格波动影响盈利 胜通能源申报IPO

2021-10-19 04:38:32 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张明双 每经编辑 陈俊杰

近日,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通能源)在证监会披露IPO申报文件,拟在深交所主板上市。

胜通能源是一家LNG(液化天然气)运贸一体化企业,主要利用自有LNG专用槽车,在全国范围内开展LNG销售业务,并投资经营LNG加气站等终端业务。

国内LNG市场供应渠道以三大石油公司为主,《每日经济新闻(博客,微博)》记者注意到,2018年及2020年,胜通能源对中海油全资子公司的采购占比超过50%,具有一定依赖性。此外,胜通能源在行业内有4家主要竞争对手,其中一家企业同时是胜通能源的客户和供应商。

2019年归母净利润大降

胜通能源主要从事LNG的采购、运输和销售业务,主要应用于工业燃料、城镇燃气、交通燃料等领域。

LNG销售业务是胜通能源最主要收入来源,2018~2020年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95.31%、95.03%、95.81%。而在主营业务成本方面,对LNG的采购成本也是占比最大的,报告期内分别达到90.81%、91.14%、92.03%。

胜通能源盈利主要来自LNG销售和采购的价差,因此LNG价格波动对胜通能源盈利影响较大。

2018~2020年,胜通能源LNG销售业务单位售价分别为4126.47元/吨、3504.64元/吨、2825.78元/吨,而单位采购成本分别为3814.46元/吨、3312.57元/吨、2573.91元/吨。过去3年,胜通能源LNG销售业务的单位购销价差分别为312.01元/吨、192.07元/吨、251.87元/吨,2019年价差大为缩小,直到2020年也未能恢复2018年的价差水平。

价差变化是胜通能源的业绩波动的重要原因之一。2018~2020年,胜通能源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8.32亿元、30.37亿元、35.98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942.27万元、2340.02万元、1.12亿元,在营收规模持续增长的同时,归母净利润在2019年出现了大幅下降。

对于2019年LNG购销价差减少,胜通能源表示,主要是2019年度LNG上游供给充裕、下游需求增速放缓导致购销价差减少,以及固定价采购导致LNG采购成本上升所致。

2018~2020年,胜通能源LNG销售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94%、0.31%、4.30%,2020年毛利率上升较为明显。为什么价差没有恢复2018年的水平,毛利率还能实现超越?胜通能源方面回复记者称,一方面是公司抓住良好的市场环境,利用自身运力及规模优势,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另一方面是业务规模扩大、燃料采购价格下降等因素共同导致单位运输成本、人工成本下降。

固定价采购合同存风险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2018~2020年,在LNG价格持续下降的同时,胜通能源以固定价采购了部分LNG,分别为2.24万吨、17.05万吨、3.40万吨,对应的毛利额分别为643.66万元、-1296.08万元、1803.51万元,2019年固定价采购业务出现了亏损。

胜通能源表示,公司在执行固定价采购合同期间,固定采购价格较高,LNG 销售市场价格未达预期,毛利率较低。

胜通能源的固定价采购合同是与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油气电),以及珠海海胜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海胜)签订的。

中海油气电和珠海海胜均是胜通能源前五大供应商,其中中海油气电一直是公司第一大供应商,2018~2020年采购金额分别为14.05亿元、8.94亿元、16.85亿元,占采购总额比重分别为54.11%、31.74%、52.04%。2019年、2020年,向珠海海胜采购金额分别为4.66亿元、6.51亿元,占采购总额比重为16.56%、20.12%。

记者还注意到,中海油气电为中海油全资子公司,而珠海海胜为胜通能源的合营企业,系与中海油气电子公司瀚海能源合资成立的企业。胜通能源虽持有珠海海胜65%的股权,但瀚海能源享有对珠海海胜股东会、董事会的一票否决权,胜通能源无法单独控制珠海海胜。

在LNG价格下降周期背景下,签订固定价采购合同明显对公司不利,为何胜通能源会以这一方式采购呢?公司对中海油气电是否议价能力较弱?对此,胜通能源回复记者称,在我国LNG市场供应渠道方面,三大石油公司占有较大的市场主导权,为保障货源稳定和采购价格优势,公司与中海油、中石化等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

胜通能源还表示,在三种LNG采购方式中,公司以境内市场采购为主,适时进行LNG固定价格采购。针对固定价格采购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已采取多种措施以更好地进行风险管理。

新奥能源是主要竞争对手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显示,LNG行业市场化程度高,大型清洁能源提供商和众多中小型企业均参与竞争。随着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等清洁能源战略全面推进,将吸引更多的企业加入LNG行业,同时行业内大型企业也将不断扩大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这将引起行业竞争加剧。

胜通能源列举了4家主要竞争对手,分别为恒通股份(603223,股吧)(603223,SH;昨日收盘价35.18元)、新奥能源(02688,HK;昨日收盘价116.100港元)、九丰能源(605090,SH;昨日收盘价31.13元)以及万和通物流有限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主要竞争对手的新奥能源,同时是胜通能源的主要客户和供应商。2018年、2019年,新奥能源分别位列胜通能源第二大、第一大客户,销售金额分别为8711.92万元、1.46亿元,2020年未出现在前五大客户名单中。2019年、2020年,新奥能源分别位列胜通能源第四大、第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分别为1.66亿元、4396.19万元。

胜通能源采购和销售的产品主要为LNG,为什么公司会与主要竞争对手发生采购和销售交易?胜通能源方面表示,新奥能源是国内市场上规模较大的清洁能源分销商,2018年、2019年是公司前五大客户之一,2019年、2020年是公司前五大供应商之一。新奥能源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与新奥能源之间的销售是基于真实的商业背景,交易定价公允,相关决策程序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个人控制公司100%股份

截至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签署日,胜通能源共有3名自然人股东和4名法人股东,自然人股东魏吉胜、魏红越、张伟直接持有胜通能源60%的股份,魏吉胜通过4名法人股东间接控制公司40%股份,3人合计控制胜通能源100%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4名法人股东分别位列第2~5大股东,系胜通集团(2012年11月至2017年3月份为公司前身胜通有限唯一股东)股东、公司员工等组成的持股平台。其中第二大股东为龙口云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轩投资),持股比例为13.19%。2021年4月,在胜通能源披露IPO申报文件前3个月,云轩投资发生了合伙人变更,合伙企业原合伙人苑兆瑞退伙,苑兆瑞之子苑炜入伙。

为何苑兆瑞会在公司IPO之前退伙,同时其子苑炜入伙?胜通能源回复记者称,苑兆瑞退伙是其个人意愿,且相关份额出让符合相关审批程序,云轩投资合伙人不存在合伙份额代持的情形,亦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龙口市人民法院2021年3月份下发的“(2021)鲁0681执恢214号”限制消费令,苑兆瑞陷入民间借贷纠纷,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被下发限制消费令。

启信宝信息显示,2021年4月份,苑兆瑞持有云轩投资70万元出资额曾被法院冻结,不过当月已解除冻结。

对此,胜通能源回复记者称,目前,苑兆瑞已退伙,上述事件对公司IPO并未有相关不利影响。

(责任编辑:李显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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