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陈益刊
近期,江苏、云南等地公布的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等文件中,都提及对失去清偿能力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要依法实施破产重整或清算。在今年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清理加快和监管趋严大背景下,这一表述引起了投资者关注。
多位专家对第一财经分析,地方这一表述并不新鲜,中央层面文件都有提及,而地方重提体现了对中央政策执行的决心,打破城投刚兑的态度,化解存量隐性债务。目前地方融资平台真正的破产案例较少,多选择兼并重组,避免对当地融资环境的破坏。未来可能有部分城投公司会破产清算,但要注意防止逃废债,做好职工安置。
10月中旬,云南省政府公布《关于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其中提出清理规范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剥离其政府融资职能,对失去清偿能力的要依法实施破产重整或清算。9月份,江苏省政府公开的《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也表示有序推进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剥离其政府融资职能,对失去清偿能力的要依法实施破产重整或清算。9月颁布的《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明确,对严重资不抵债、失去清偿能力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要依法实施破产重组或者清算。另外,近期包括甘肃等地出台的地方融资平台转型相关文件中,也都有清理撤销“空壳类”融资平台部署等。
中央财经大学温来成教授告诉第一财经,资不抵债融资平台公司破产重整或清算并非新举措,以前就有。但近期多地相关表态,可以看作是地方力推融资平台公司转型积极信号。最近国务院批准广东等地推出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工作,其实也正是平台公司转型加快。对一些资不抵债的平台公司可以依法破产重整或清算。
东方金诚公用事业一部资深分析师马丽雅对第一财经称,平台公司的破产重整或清算并非首次提出,早在2018年9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就曾明确提出,“对严重资不抵债失去清偿能力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依法实施破产重整或清算”。贵州、云南、江苏、甘肃等省份近期出台的相关政策也并非新的提法,多是沿用中央文件的表述。
“上述省份多为城投债偿债压力较大、融资环境趋紧的省份,在城投非标违约已趋于常态化的环境下,本次政策的颁布体现了他们对中央政策执行的决心,也表达出进一步剥离政府和城投之间的关联,加强城投平台市场化运作,引导打破刚兑的态度,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马丽雅说。
不过马丽雅坦言,目前市场上还没有看到真正意义上的城投破产重整或清算案例,但有一些城投子公司的破产案例。比如沈阳盛京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云南艺术家园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江苏昌润城建开发有限公司和无锡鑫连鑫物资有限公司等。
她称,在监管政策的引导下,高债务地区、弱资质平台的融资较为受限;此外,债务违约频发的区域,也会在负面事件发生后的一段时间内融资受阻。如果城投平台顺应政策导向,积极整合区域内资源,严控债务,涌现一批积极整合化债的正面案例,甚至存在强化城投信仰的可能。
马丽雅认为,短期至中期内,不会出现平台公司重组破产潮,甚至长期来看也不会发生这么激烈的信用风险事件。“永煤事件的教训以及防范系统性风险的背景下,地方政府不会选择破产这么粗暴的方式,而是倾向于重组等温和的化解方式,避免对当地融资环境的破坏。”
尽管大规模平台公司破产清算不会出现,但在上述地方表态下,依然不排除未来部分资不抵债平台公司依法进行破产重整或清算。
温来成认为,地方融资平台公司也是依据公司法设立,依法资不抵债可以破产重整或清算。以前国企改革中,这方面也有很多成功经验可以借鉴。“融资平台公司破产重整或清算,需要兼顾债权人的利益,防止恶意逃废债。在处置公司资产时,依法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另外要妥善做好职工安置,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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