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将于2022年1月1日生效

2021-11-03 22:08:20 商务部网站 

  11月2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保管机构东盟秘书处发布通知,宣布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等6个东盟成员国和中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等4个非东盟成员国已向东盟秘书长正式提交核准书,达到协定生效门槛。根据协定规定,RCEP将于2022年1月1日对上述十国开始生效。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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