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一生可以有多不幸?
一个因为网络暴力患上抑郁症的女孩“罗小猫猫子”,上月想不开,喝农药自杀身亡。
可即便如此,她的灵魂也不得安宁。
去世之后,她的骨灰居然被火化工掉包了,用来卖给别人配冥婚……
而这,也揭开了一条极其罪恶的产业链。
根据《新京报》报道,山东济宁汶上县殡仪馆一名邵姓火化工,将已故“罗小猫猫子”骨灰掉包,再由当地殡葬从业者张某和雷某负责寻找买家,运输骨灰冥婚。
知情人士透露,冥婚婚配成功可赚5至7万元。
不过张男妻子还很不满地表示,买家未相中骨灰,冥婚未配成功。
“事情不大!”
“对方都没相中她!”
对此,警方目前已将3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
我真的很感慨这个女孩的命运,生前被起哄轻生,死后还要被人卖骨灰。
最奇葩的是,这笔交易之所以被曝光,还是因为同行竞争,遭到了举报!
在现代社会,你或许无法理解冥婚的存在。
但在很多偏远落后地区,一些人认为,一旦祖坟中出现“孤坟”,就会影响后代的婚姻美满。
于是,冥婚出现了。
根据《中国新闻周刊》2016年发布的《中国冥婚现象调查》,冥婚流行的地区,一部分年轻人也见怪不怪,甚至支持冥婚。
这个行当虽然小众,但也真是因为小众,利益才大。
2016年,新闻曝光一起冥婚案,山东德州女孩洋洋,因为智力发育迟缓,被家里人嫁给一个可怕的家庭。
而因为到了夫家生不出孩子,洋洋活活被公婆虐待至死。
死后,自己的亲叔叔为了榨取这个不幸女孩,换取点利益,还给她配了冥婚。
和活人结婚一样,冥婚也讲究条件。
清白、漂亮、完整、年轻的女尸,价格能卖十几万。
而埋过的“干”的,只有 4、5万。
如果是骨灰,价格更低。
如果女孩是低能儿或者其他问题,还要继续杀价。
如果是骨灰,价格更低。
由于利润很高,不少恶徒专干盗尸的恶心事,盗墓掘尸,串通殡仪馆人员。
死于虐待,葬于冥婚。
这样的新闻已经足够致郁,但更令人窒息的是。
因为冥婚市场的存在,一些残障低智的女性如猎物一样被扑杀。
根据《检察风云》2016年《“阴婚”利益链》的报道,河南林州市原康镇的苗某为其侄儿配了一个阴妻。
在下葬的时候棺材里有拍击声,打开后发现棺材中的女子并没有死去。
公安机关就此揭露了一个专门拐卖智障女性的团伙。
他们骗智障女性的家人,称为其安排婆家。
在这个案例中,犯罪团伙带走智障女性后将其药物昏迷,并把尸体卖给苗某。
警方发现,这些犯罪团伙家中还囚禁着另外三名智障女性,而此前已经有两名智障女性被从湖南拐卖到河南。
像他这样的人很多,他们看似是婚姻中介,其实就是个变相的人口贩子。
还有谁会受到伤害?性工作者!
许多冥婚中介会假装嫖客把她们骗出来,然后杀掉。
这些女孩本身很多就是被拐卖的人口,死了之后,甚至都没人报案。
因为巨大的利益,殡仪馆的人也参与了进来。
我们不知道,有多少像“罗小猫猫子”的人的骨灰被神不知鬼不觉地换掉?
但是,数量绝对不少。
因为这已经不是他们第一次作案了!
所以,我们也不难想象,有多少父母和孩子,在缅怀一个不知道是谁的骨灰?
有人会说:这些人不会怕厉鬼报复吗?
不怕。
因为他们比鬼还恶!
他们在人世间,每天都在吃人!
而且可恶的不仅仅是尸体贩子们,还有这些买家!
为了自己的“幸福”,干出这种丧失道德的事情!
为什么,一部分落后的人依然愚昧迷信于此呢?
其实,主流的传统文化都不为冥婚现象背书——孔子及此后的许多儒家学者都明确反对冥婚。
对此,人类学学者邓国基曾提出一个观点:中国正在经历“历史的压缩”。
在不断加剧的新自由主义之下,冥婚这种交易正好印证了社会经济思潮核心中最大化人类资本以获得物质利润的规则。
新自由主义的市场在逐利的驱动下,就会忽略道德,他们不把尸体当作一坨无感觉的血肉,而把它当作充满潜在资本与利润的有价值的资产。
于是在农村冥婚市场这样本土的微观环境里,尸体就成了有价值的资产。
“有钱能使鬼推磨”这样强势的商品逻辑,击溃了大众的道德底线。
根据有限的几个田野案例,无相君发现。
女孩家长愿意参与冥婚的动机不一定只是为了收钱以改善经济情况。
而男性投入巨额金钱购买一具尸体也只是一笔纯粹的“文化消费”——冥婚的投入当然不会构成真正的家庭再生产。
《中国冥婚现象调查》曾指出,购买冥婚女尸的开销,与彩礼有着相似的价格规律和博弈性质:女方家长愿意与家庭条件好的攀亲戚,因此家里越是有钱,配冥婚出的钱反而越少。
家里越是条件差、没有钱,越是会大出血。
结合因高额彩礼或冥婚支出而致贫返贫的情况,这实际上是一笔投入巨大而几乎没有回报的家庭再生产支出。
对于女性而言,活着的时候遭到社会经济资源和家庭分配制度的排斥,无法婚姻自决,还不如配冥婚以免尸体被偷走。
低智、残障女性是贫困群体中的最底层。
而她们的命运,就代表着我们社会的底线。
因为智力和身体的缺陷,这些女性不但受到人格上的轻视、经济活动上的排斥,也是道德和法律观念中的盲点。
她们的缺陷甚至成为罪犯在违法时试图脱罪的理由。
2006年,河北邯郸的宋氏农民杀害了6名妇女,被害人为精神病患者或坐台小姐。
2013年广东梅州,一名酒后男性杀害了仅仅是在路边坐着的患有精神病的同村女性。
该男子行凶手段极其残忍,将被害人赶到荒山上,实施烧、打、用啤酒瓶插、芦苇秆刺等手段。
这是不涉及任何经济利益或其他纠纷的纯粹的杀害。
是时候审视我们的市场经济了。
也是时候把目光投向那些底层的残障女性了。
只有资本被道德规范,只有底层人民、底层低智残障女性被尊重保障,我们才能告慰已经死去的“罗小猫猫子”们的亡灵。
如此,我们的社会才有真正的文明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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