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哈尔滨发布12月4日消息,哈尔滨市发布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43号公告
目前,我市正处于本土新冠肺炎感染者多发期,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复杂。
为使市民群众全力配合做好全员核酸筛查和流调排查,快速阻断社区传播和疫情输出风险,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实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即日起,请广大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哈,确须离哈的要经所在单位、社区(村屯)和属地区县(市)指挥部批准,并须持48小时内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凭“龙江健康码”绿码通行。
二、道里、道外、南岗、香坊、平房、松北等6个主城区内人员和车辆非必要不出主城区,确须出主城区的要按照离哈人员严格审批;外地来哈人员和哈市其他区县(市)人员非必要不进出主城区,确须进出主城区的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应急、就医、防疫、重要公务、民生保障等相关人员和车辆不受限制,但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凭“龙江健康码”绿码通行。暂停全市长途公路客运,暂停主城区与其他区县(市)以及县(市)之间的公共交通。
三、各级各类行政企事业单位,在保证疫情防控工作正常开展和机关基本运转的基础上,实行弹性工作制、错峰上下班,积极倡导网上办公、居家办公。在建工地全部实行封闭管理,企事业集中住宿员工非必要不得离开驻地和作业地,并严格实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
四、所有社会餐饮服务单位(含提供堂食的食品销售单位)暂停堂食,可提供到店自取、外卖订餐服务,鼓励实施“无接触”式配送。禁止一切聚餐活动(包括婚丧嫁娶等集中聚餐、聚会和农村、社区自办宴席等集体聚餐活动),禁止餐饮单位和个人承接或为聚餐提供服务。
五、除保障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超市、药店、蔬菜水果店、蔬菜批发市场、早市、快递、外卖、物流、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银行以外的所有商业门店暂停营业。恢复营业时间根据疫情形势适时确定,另行通知。
六、市域内所有大专院校实行封闭管理,在校学生不出校、不离哈。
七、对与确诊病例有时空伴随的轨迹交集人员,全部实行“龙江健康码”赋黄码管理。被赋黄码管理人员应当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备,落实居家健康监测措施,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餐、不聚会、不出入公共场所;主动配合落实“三天两检”(居家健康监测3天+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的管控措施;主动配合进行流调排查,如实报告行动轨迹,对故意隐瞒行程和接触史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须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告,由社区(村屯)安排专人专车转运至发热门诊排查诊治,并立即进行核酸筛查,在诊断结果未出之前严禁私自离开。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401676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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