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律协作新平台让双方沟通更便捷

2022-02-25 19:38:07 青岛财经日报 

刘瑞东

日前,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印发《青岛市检察机关检察官听取律师意见工作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据悉,市检察院将进一步搭建新型、健康、良性互动的检律协作平台,扎实强化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为青岛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保障。此前,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召开检律协作座谈会。会上,市检察院介绍了关于出台《规定》的情况。市检察院参会的各部主任、副主任和与会律师代表对此进行了讨论,并就律师办理刑事案件和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时如何联系检察官交流了意见。

山东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山东照岳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刘均从认罪认罚值班律师的履职情况、律检同堂培训、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制度、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知情权、检察院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及案件起诉时向法院移送电子卷宗等六个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代表广大律师对青岛两级检察机关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所做出的努力表示衷心感谢。青岛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山东照岳律师事务所主任楚啸参加会议并发言。

《规定》共十五条,主要针对律师联系检察官存在困难的情形,对于检察官主动约见律师及律师直接联系检察官听取意见的不包括在内。《规定》明确了电话预约、现场预约和12309中国检察网三种预约方式,对于律师提出当面听取意见的,检察官三个工作日内应当安排当面听取,确实无法当面听取的将采取电话沟通的方式,切实保障听取律师意见权益落实。案管部门和控申部门每月对预约申请进行梳理管理,对检察官没有听取意见的,将由控申部门依照阻碍律师执业权利的有关规定办理。确保律师执业权利得到有效维护。

(责任编辑:刘海美 )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

        和讯热销金融证券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