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则消息让人十分解气。
4月20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宣布:对“梅陇镇问题猪肉”等一批涉疫犯罪案件依法提前介入,加强侦查引导,提高办案效率,从快严查涉疫犯罪。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通报:疫情防控期间,犯罪嫌疑人张某经与上海某公司商定后,利用该公司名义与闵行区梅陇镇政府签订保供协议并提供相应产品。经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介绍,张某采购11万份生猪产品运至梅陇镇集中保供点。在物资发放过程中,居民陆续反映该批猪肉存在诸多严重质量问题。现在,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并对张某等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闵行区检察院、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已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按照相关法律,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报请检察院批捕、检察院提起公诉并进入法院审理程序是一个完整的链条。此次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是充分考虑到了社会严重关切,是要给相关群体一个明确交代:这样的事儿是不行的,要受到法律严惩。检察机关的提前介入,一方面体现了从快,另一方面将来在定罪量刑方面也可能会体现从重。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公布提前介入的几起案例,还包括龚某某假借社区团购之名诈骗他人财物案、高某哄抬物价非法经营案、李某等人伪造防疫车辆通行证案、凌某销售假冒品牌口罩案等。
这些案件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借疫情防控发财。这些是一些个人和市场主体所为,但人们更关心的是,是否有行政权力参与其中。毕竟,在严控的状态下,很多假冒伪劣产品的进入,没有“通行证”是不可想象的。要从源头上查起,整个链条上的每一个环节都不能放过。这是民生更是民心。
借疫情防控发财,无异于火中取栗,肯定要烧到自己的手。并且一旦烧到了,就没有“修复”的余地。这些人,暂时得到的是“锱铢”,失去的是将来的天空。随后的处罚会接踵而至。行政处罚是一个方面,刑事方面的“罚金”会更加严厉。他们触及的是道德底线,损失的是人格和财产,得到的将是囹圄之灾。
社会公德是每一个公民和企业主体共同遵守的规范,也就是平时说的公序良俗。这方面对政府机构的要求更加严格。当前疫情严峻复杂,供应面十分紧张,而有的个人和市场主体却利用这个时机通过一定渠道非法敛财,已经丧失了基本的道德底线,失去了社会公众对其的信任,以后也必将为社会所抛弃。在大数据的状态下,任何没有道德底线的个人和主体都将无所遁形。
在21日的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针对近日有市民反映分发到家的保供物资存在质量问题,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回应:的确发现有部分免费发放的保供物资、主要是生鲜食品存在质量问题。对于疫情期间相关违法行为,上海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坚持“从严从快”的原则,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20日表示,检察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加大涉疫刑事犯罪打击力度,坚决维护市民群众切身权益,保障市场经济秩序安全稳定。
利剑高悬,唯有从严打击,才能遏止乱象。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