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法院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 推出四项举措 明确六条要求

2022-05-11 16:29:21 环球网 

5月10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通报全市法院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工作情况,同时发布全市法院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典型案例。

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是最高人民法院为深入落实产权保护、支持民企发展等中央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人民法院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行水平,而提出的执行工作理念。

对此,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王彦强调,善意文明执行是在依法执行的基础上,对执行工作提出的更加严格、更加规范、更加公正的要求。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不是削弱执行力度,也不是要放松工作标准、降低工作要求,而是要统筹考虑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和被执行人生存发展的正常需求,灵活适用柔性执行手段,追求执行效益的最大化和执行双方的利益共赢。

为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和重庆市委决策部署,坚持依法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全市各法院因地制宜推出了四项创新务实举措。

一是在平等保护上,为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全市法院秉持加大执行力度与保护各方权益的统一的理念,审慎灵活办理涉民营企业执行案件。

二是在文明规范执行上,加强执行款物管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执行案款管理的规定》,严格落实“一案一账户”,确保执行案款收支全程留痕,严禁脱离系统监管。

三是对特殊主体保护,充分利用春节前夕被执行人集中返乡、节前节中采取措施效果更佳等契机,市高法院组织全市法院扎实开展2022年“迅雷”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

四是创新执行工作,运用“滚动解封”方式,即在保证实现债权实现的前提下,以小额的解封财产撬动大额的债权实现,帮助中小微企业舒困解难,该经验做法还被最高人民法院写入今年全国人大工作报告。

为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提升规范公正执行水平,为重庆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重庆市高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通知》,对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合理选择执行财产。严格区分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严禁违法查封、冻结、扣押案外人财产,严禁对不得查封、冻结、扣押的财产采取执行措施,切实保护企业法人、企业家和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二是严禁明显超标的查控。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值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为限。

三是查控财产物尽其用。灵活采取查控措施,对能“活封”的财产,尽量不进行“死封”,避免社会资源浪费。

四是依法用好执行和解和破产重整等制度。妥善把握执行时机、讲究执行策略、注意执行方法,对资金链暂时断裂,但仍有发展潜力、存在救治可能的企业,通过和解分期履行、兼并重组、引入第三方资金等方式盘活企业资产。

五是推广“滚动解封”经验。要求各法院高度重视企业生存发展的正常需求,积极适用“滚动解封”方式,以保促调、以调促执、滚动解封、分期兑现,以小额的解封财产撬动大额的债权实现,帮助中小微企业舒困解难,避免因强制执行引发企业破产倒闭、债务无法偿还等一系列连锁反应。

六是灵活适用惩戒措施。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于决定纳入失信名单或者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被执行人,给予其一至三个月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暂不发布其失信或者限制消费信息。

(责任编辑:冀文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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