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些地区在核酸检测中发现一些假阳性、假阴性,原因是什么?
国家卫生健康委临床检验中心副主任李金明9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称,实际操作中,由于一些客观和主观因素,核酸检测存在“假阳性”“假阴性”的风险隐患。
其中,核酸“假阴性”会导致阳性漏检的情况发生,带来疫情在社会面隐匿传播的风险。
李金明称,出现核酸“假阴性”的原因至少有三:
一是采样时间和感染时间。比如患者感染得很早,在他的咽部病毒附着的浓度没有达到检测方法的检测限,就做不出来;如果感染时间达到10天乃至半个月,患者会产生抗体,阳性检出的可能性也会大大降低。
二是质量控制。这一风险隐患存在于采样、转送、检测各个环节人员操作的规范性上,也和实验室试剂、仪器配不配套有关。
三是数据造假。即第三方检测实验室超出自己的能力去揽收样本,导致规定时间内难以完成工作量,进而谎报结果,或是通过把样本再混合,减少检测量,导致结果失真。
李金明称,如果这个实验室把十混一的样本,到了实验室以后再三个一混、五个一混,就变成了三十个合在一起或五十个合在一起,对样本造成一定程度的稀释。这就有阳性漏检的风险。
日前,北京金准医学和中同蓝博先后因在核酸检测过程中涉嫌违法犯罪被警方立案侦查,并被吊销执照。据官方通报,这两起案件均和实验室“多管混检”的违法违规操作有关。
“对这种违法违规的行为,我们始终坚持‘零容忍’”。北京市卫健委副主任李昂在上述发布会上称。
核酸检测机构的条件和能力直接影响到样本的检测质量。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监察专员郭燕红在上述发布会上明确,将进一步加强对核酸检测机构的监管力度。
据李昂介绍,近两周,北京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已对第三方检测实验室共开展督导检查622家次。“如果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将依据问题的轻重予以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取消核酸检测资质、暂停服务整改等处置措施,并及时向社会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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