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记者 老盈盈 今年6月,曾翔所在的广东南方金融创新研究院参与立项广东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绿色金融政策促进经济绿色低碳发展的效果评估”课题,并已初步得出绿色金融政策可促进地区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商业银行发放绿色信贷的积极性、推动地区经济绿色低碳发展等结论。
曾翔是该研究院副院长,他告诉经济观察网记者,目前课题进展顺利,正处于后期的修改调整阶段。他认为,广东碳改革一直走在全国前列,碳排放权的交易量和交易额在全国金额占比也是比较大的。
接受记者采访的多位专家亦认为,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绿色金融服务有着区位、政策先行先试等先天优势,但湾区内没有形成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在绿色项目和企业认定标准上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影响了市场主体在绿色金融领域的合作。而据记者了解,包括广东南方金融创新研究院和深圳数据经济研究院在内的研究院所目前都在积极研究探索大湾区内的绿色金融标准的互认工作。
绿色金融在广东
2022年4月8日,佛山市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和三水人民银行联合出台了《三水区绿色金融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年,研究院承接了该规划的相关课题。“我们结合三水区位、产业、资源、生态优势,围绕绿色空间布局、绿色信贷服务体系,推动广州市绿色金融成熟模式在三水应用推广等方面进行具体的规划,助力打造绿色金融‘佛山样板’。”曾翔对经济观察网记者表示。
事实上,该研究院介入广东绿色金融方面的研究是比较早的,2016年8月研究院就主持了《广州花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规划设计方案》课题,广州市相关部门在此课题基础上形成申报方案,并获批创建国家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2017年6月,国家七部委公布建设五个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总体方案,广东省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成为其中一个。
曾翔称,今年是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五周年,广州已在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组织机构、产品服务和区域合作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也为广东省运用绿色金融服务碳达峰目标奠定了基础。
7月13日,广东省印发《广东省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碳达峰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此之前,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为全国碳达峰提供行动指引;今年以来,国家财政部、银保监会分别出台《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持续加大对碳达峰的财政金融支持力,十四五”成为碳达峰的关键期、窗口期。
深圳高等金融研究院研究员、深圳数据经济研究院智能网络与清洁能源研究中心主任吴海峰对经济观察网记者表示,要在2030年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相关投资金额目标,不可能完全靠政府靠企业出,只有形成一个完善有效的绿色金融体系才可能实现。广东抓住了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发展主赛道的先机,是具有前瞻性的。
广东和广州碳改革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在广州,有一所国家级碳交易试点交易所——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其由广东省政府和广州市政府合作共建,正式挂牌成立于2012年9月,是广东省政府唯一指定的碳排放配额有偿发放及交易平台。虽然只是地方性碳排放权交易所,但其交易量和交易额在全国金额占比则比较大。截至2022年6月30日,广碳所累计成交配额2.07亿吨,占全国总量27.70%;总成交金额达50.92亿元,占全国总量22.62%,成交量和成交金额均居全国首位。
2021年7月,全国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在上海环境(601200)能源交易所正式启动。据记者了解,目前只有电力行业纳入了该全国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控排行业范围;而广东碳市场能纳入范围的行业更多,如电力、水泥、钢铁、石化等控排行业;接下来,广东碳市场还将探索逐步扩大控排行业范围,计划将陶瓷、纺织、数据中心等行业纳入到广东碳市场。截至2022年6月,广东碳市场开展各类碳金融业务262笔,涉及碳排放权规模5538.79万吨,助力控排企业实现融资达4.69亿元。
推动绿色金融标准互认
在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出台后,不少地方也都先后出台了方案支持绿色金融发展。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大湾区发展绿色金融服务有着明显的先天优势。
首先是区位优势。香港作为我国国际化程度最高的城市,是内地与其他国家和地区之间联系的重要桥梁,而境内外金融市场日益密切的互联互通为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创造了有利条件,目前大湾区正在努力缩窄内地与国际绿色金融标准的差距,逐步向国际标准接轨,进一步吸引国际投资者。可以说,大湾区的绿色金融国际化发展水平相对更高。
其次是先行先试优势,近两年国务院先后出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绿色低碳和绿色金融均作为三大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外,广州市作为国家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在人民银行组织的全国六省九地绿色金改试验区建设成效评价中,广州连续三次夺得综合排名第一。
此外,粤港澳大湾区还拥有市场服务机构优势。大湾区拥有国内创新型期货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按照相关要求加快推动电力、硅、锂等服务绿色发展的期货品种上市,开发碳金融衍生品,服务全国碳期货市场建设。根据广州期货交易所披露的信息,首批上市品种将是中证商品指数期货和工业硅期货;大湾区内同时还拥有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证券交易所,为绿色债券发行提供境内外服务平台。此外,香港也有品质保证局,专注服务绿色金融发展。可以说,大湾区绿色金融服务机构更加丰富、服务范围更广。
当然,由于大湾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个关税区、三种货币”独特制度安排,也有制约绿色金融发展的因素。
曾翔认为,目前,大湾区没有形成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香港政府以香港品质保证局“绿色金融认证计划”为基础的执行标准,内容与大湾区内地现行的行业规范也存在不一致,涉及到具体业务上往往会存在认定和对接的冲突,影响了市场主体在绿色金融领域的合作。而大湾区内地城市在绿色项目和企业认定标准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目前,粤港澳大湾区按照“先易后难、重点突破”的原则,在碳排放权、林业碳汇、绿色低碳供应链标准等细分领域已与港澳地区进行探索并形成标准文件,其中深圳与香港在全国率先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工作。
近年来,该研究院也致力绿色金融标准研究,先后与香港品质保证局、香港贸易发展局开展线上交流会,就推动大湾区绿色金融标准和服务互认共认展开探讨,推进大湾区绿色金融标准和互认共认,共同探索中欧《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在大湾区的落地应用。
吴海峰同时亦向记者表示,“深圳数据经济研究院正在跟香港的一些机构合作,探索制定一个内部企业去香港发行绿色债券的原则条例,但这里面工作还是比较难的,因为两个市场金融监管的原则和大类指标,有很大的不同。”
此外,吴海峰还告诉记者,目前国内的绿色金融产品,很多操作和欧美的主流操作方式不一样,例如绿色贷款,很多还在打着绿色项目的旗号走上传统贷款道路,包括需要资产抵押,需要担保,以满足银行宏观审慎的贷款原则等。但是做绿色贷款项目,其实会形成一些资产碳指标,例如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等,这些指标是有价格的,可以进行变现还债。
在吴海峰看来,国内银行在做风险考量的时候,并没有把碳资产形成的现金流纳入到回款风险的审核中。而在国外成熟做法中,只要项目符合绿色贷款原则的“三可原则”(可测量、可报告、可核实)情况下就可以贷款了,实践过程中对抵押物的需求并不大,有时候需要担保,但是大部分不需要抵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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