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陕西安康,一个住房小区内停水,物业安排了排水车给大家送水。排队之际63岁的徐某某插队,随即该名男子受到了15岁男孩彭某某的阻止。后来,两人因口角引发打架,群众见状报警,违法人徐某某目前已被行政处罚。
2022年8月13日,安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创新路派出所受理了富家河社区一起打架案件,后网民在抖音、微博等平台发布相关视频。现将案件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2022年8月13日20时许,高新区富家河社区停水,小区物业安排水车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在排队接水过程中,违法行为人徐某某(男,63岁,富家河社区居民)因插队受到彭某某(男,15岁,富家河社区居民)阻止,引发争吵,进而打架,后被现场群众劝开并报警。目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已给予徐某某行政拘留处罚。
法律不容倚老卖老!
近些年来,诸如此类的事件频频见诸媒体,违法者恃“体壮”“声高”或“年老”“妇孺”等撒泼,常常引发公众的强烈不满。但从处置来看,年龄往往成了作恶者的“挡箭牌”,有时候司法机关也会网开一面。
长此以往,其实传递着不良的导向,实际上,我们国家的法律中,只对70岁以上的老年人有特殊规定。对一些所谓“看着岁数大”的人就讲情面、和稀泥,本质上有违法治精神。
上述这般的案例,其积极意义就在于对法治精神的坚守。对于老人的行为,不留情面地予以依法严惩。从事件的舆论反应即可看出,人们呼吁对特殊群体予以保护,但保护不能是宽纵,原则不能如弹簧。
(图源网络 中国小康网综合安康高新公安公众号、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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