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行经漫水路时,应当在确认安全的前提下,低速通过,否则很容易溅到路人,甚至引发交通事故。
快科技从浙江交警获悉,4月6日晚,浙江嘉兴一辆汽车就因为溅起水花,将一辆电动自行车滋倒,导致后者摔倒受伤。
监控显示,黑色小车路过事故路段时,车速飞快,瞬间溅起两米多高的水花,把非机动车道上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浇了个透。
受到水花的冲击,电动车驾驶人连人带车晃动几下后,重重摔倒在积水里,久久无法站起。
后经医院诊断,电动车驾驶员因事故造成肩膀骨折以及轻微颅内出血,幸好当时佩戴了安全头盔,没有生命危险。
最终,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车辆行经漫水路时未减速慢行、未确认安全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行为,被罚款100元。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