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5月31日讯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申请人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被申请人上饶市灵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产保全的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2023)湘1103财保33号民事裁定书一案,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现已经冻结被申请人上饶市灵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2079941元、396656元、360728元、173627元、26476元、2001元,冻结期限为一年。发布日期为2023年5月26日。
图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
天眼查显示,上饶市灵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位于江西省上饶市,是一家以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200万人民币。股东信息显示,该公司由优职派(深圳)大数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自然人满芙蓉共同出资成立,两者分别持有96%和4%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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