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紫金山新闻记者 王健
通讯员 宁发轩
民间投资是南京市全社会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昨天,记者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该委《关于更大力度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并于近日正式印发。
为何出台新政策?激发民间投资内生动力和外部活力
据介绍,2020年到2022年,我市固定资产投资,总量从5418亿元到5875亿元,平稳增长,一直位居全省首位。同期,全市民间投资规模,维持在2600亿元至2700亿元左右,未有明显增长。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住经济大盘、扩大有效投资、发展民营经济系列决策部署,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精神,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着力破解制约民间投资发展的难点堵点问题,用市场办法、创新方式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内生动力和外部活力,经市政府同意,市发改委提出了本实施意见。
新政策如何制定?梳理共性突出问题提出系列务实举措
“拼”经济,如何“拼”出民间投资更大“流量”、更多“留量”?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以更大力度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是今年以来、特别是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以来,该委突出问题导向、解决发展难题的任务之一。
意见制定过程中,通过梳理民营企业座谈和调研中反映强烈的共性突出问题,市发改委针对性提出在丰富更多投资机会、强化财政金融支持、提升对企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环境氛围等四个方面的十条务实举措,让我市促进民间投资的政策又添新“成员”。
呈现哪些新亮点?探索发布年度民间投资重点企业榜单
据介绍,在丰富更多投资机会方面,市各有关部门、各区政府将定期发布项目清单,及时向民间资本推介具有稳定收益、可获得较好预期投资回报的优质项目;着力破除招投标领域壁垒,在招投标中对民间投资一视同仁,400万元以下货物、服务和工程原则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00万元以上工程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部分,预留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支持民营建筑业企业通过联合体等方式参与市内重大工程建设。
在强化财政金融支持方面,我市将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民营企业实施大规模技术改造,对单个重大设备技改项目当年累计设备购置发票金额达到3000万元(含)以上,按项目本申报年度一年之内技术设备购置总额的10%、封顶1000万元给予奖补,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争取省战新专项资金、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等补助;有效满足民营企业融资需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平均担保费率不高于1%。
在提升对企服务水平方面,我市将支持民间投资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推动纳入省、市、区各级重大项目清单,依托市区重大项目常态化会办推进机制和重点招商项目调度工作机制,及时解决遇到的用地、用林、用能、征收拆迁等困难问题。
在营造良好环境氛围方面,我市将探索发布年度民间投资重点企业榜单,支持民营龙头企业做优做大,对首次入选“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的企业给予奖励;强化体制机制支撑保障,建立促进民间投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商研判投资形势,及时跟踪问题诉求办理和反馈情况等,确保政策真正落地、任务取得实效,民营企业获得最大化、最精准、最及时的各项支持。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