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大叔地铁上自证未偷拍仍遭曝光”事件涉事女子正式道歉,称自己在地铁上明明已经确认对方清白,依然在网络上随意散播视频,由此给对方带来极大伤害,并对此表示歉意。
事件之所以引发极大的舆论关注,在于该女子让对方证实清白后,还利用网络发布“小作文”,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对大叔进行网络曝光,随意给他人贴上侮辱性标签,让一场莫须有式网暴凭空生成。
“重重举起的拳头”不是“还没开打”,而是通过网络以另一种形式重重打在人身上了。凭极大主观感觉代入,该女子随意曝光视频,这些操作看似简单,却因为关联“偷拍”“猥琐老头”等字眼在网络上兴风作浪。
这些风浪中夹杂着不怀好意的猜测谩骂,甚至还激起了一些性别对立情绪。随随便便一篇不负责任的“小作文”,给当事人带来的伤害常常是不可逆的,流量的漩涡一旦扭曲了事物的原貌,就失去了逻辑和理性,对普通人来说,即使还原真相也不足以抵抗。
那些贴上敏感词条的个体遭遇、个人诉求,很容易在网络上寻得群体共鸣,但未经验证的一家之言一旦脱离了真实的底线,变成了随意编故事博眼球、赠流量、搞事情,就会透支网络社会的公信力。
没有底线的网络曝光,更会极大地增加诱发网络暴力的可能性。网暴虽表现为一种语言“软暴力”,同样可以侵犯当事人隐私权、名誉权、财产权,对人造成极大精神伤害,还可能加剧社会冲突与群体撕裂,让整个舆论场乌烟瘴气。
网络给了人人麦克风,但手握麦克风不代表可以口无遮拦。造谣的成本太低、代价太小,才会一直有人置若罔闻,任凭围观者听风就是雨,吃瓜信谣。
整治网暴,必须为网络曝光扎紧围墙。网络曝光不能触法律的红线,更不能任意侵害公民的基本权益,公民的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以及个人信息权益都在列其中,要依法处理好公民自由表达和合法权利保护之间的关系。
今年,治理网暴首次写入“两高”报告。上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文严惩网络暴力违法犯罪。
表达有边界,流量有底线。治理网暴,需从立法、监管、技术等层面综合发力。从现阶段的立法看,《民法典》《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综合立法,都对治理网暴作了相关规定。
不少法律界学者专家一直呼吁应当及早对网络暴力立法,包括实名制注册、平台管理和约束、责任追究和法律适用等。
不管线上线下、大屏小屏,都不是法外之地。法治社会的肌理,应该是每个公民一以贯之,解决问题应以法为先、以法为大。
北京商报评论员 陶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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