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一起在长沙一家饭店内的“碰瓷”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据悉,当时一名食客正在用餐,突然被两个小孩子打闹撞倒,手中的麻辣烫也被打翻,导致一名五岁女孩右侧颈部被烫伤。随后,家长就要求食客承担医疗费用,并索要四百元的赔偿金。然而,食客并不认为自己有责任,而将责任归咎于小孩子的家长。
在这起事件中,双方对责任的承担存在分歧。一方认为食客不慎被小孩子撞倒导致麻辣烫烫伤女孩,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另一方则认为小孩子打闹撞到食客,导致烫伤发生,带有一定责任。警方建议采取法律途径解决分歧。
针对此类“碰瓷”事件,我们呼吁家长应该加强对孩子的监管,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纷争,主要是出现以下2个观点:
女孩撞翻麻辣烫被烫伤家长索赔400:责任难界建议通过法院解决
观点一:孩子家长要求李先生赔付医药费是合理的。因为李先生手中持有热饮且未能控制好,导致孩子被烫伤,其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孩子的家长已经表示可以一部分自行承担,具有一定台阶性,合理合法。
观点二:李先生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孩子打闹时是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事件,而自己正常用餐且未对孩子造成直接的伤害,没有过错行为,因此不应为孩子的烫伤负有赔偿责任。
根据我国现行的《侵权责任法》,在人身、财产等方面遭受侵害时,与侵权行为有因果关系的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对于此类事件,双方主张有理,但应在具体事实和证据基础上进行判断,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孩子的打闹是否可以避免、李先生用餐时是否有过错等,以确定责任的大小和承担的份额。同时,应该遵循刚性的法律规定,确保公平合理的赔偿结果。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起诉请求和事实情况,判断责任的大小和承担的份额,从而做出合理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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