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终结10年后恢复执行 藏格矿业近1400万遭冻结

2023-07-24 04:36:52 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范芊芊 每经编辑 董兴生

左手碳酸锂,右手氯化钾,如今的藏格矿业(SZ000408,股价23.65元,市值373.77亿元)已成为A股盐湖提锂明星股,正迎来上市以来的高光时刻。去年,公司实现营收81.94亿元,净利润56.55亿元,截至今年一季度末的货币资金余额为20.66亿元。

近日,公司有了一些小麻烦。根据藏格矿业7月20日披露的公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涉及资金1391.34万元,冻结的原因是司法冻结。因牵涉到2005年的一桩官司,此前执行终结的案件被裁定为恢复执行。

藏格矿业认为,建设银行(601939)邯郸峰峰支行(以下简称“建行峰峰支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当,但未说明具体依据。不过,有律师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建行峰峰支行申请恢复执行合法合理。

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

公告显示,7月19日,藏格矿业通过银行查询获悉,公司基本账户及部分其他账户被冻结,相关账户资金余额1391.34万元。经公司向被冻结账户的开户行询问,了解到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原因为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冀04执恢155号《执行裁定》,裁定确定冻结金额2572.12万元,实际冻结账户金额1391.34万元。

藏格矿业的前身金谷源于2016年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当年,格尔木藏格钾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格钾肥”)成功借壳上市,上市公司转变成为钾肥及碳酸锂等生产销售商。而这起官司则牵涉到这次重组前的历史遗留问题。

时间的齿轮倒转向前,藏格矿业前身金谷源早在1996年就登陆A股市场,彼时公司名为河北华玉,以日用陶瓷产品及陶瓷原辅材料的生产、研制和销售为主业。2004年,河北华玉开始出现业绩亏损,连续两年合计亏损超1.3亿元。

2005年,建行峰峰支行因借款担保纠纷起诉河北华玉,根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河北华玉需向建行峰峰支行承担还款责任。

在执行过程中,2013年12月,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已将被执行人质押的股票、查封的股权处置完毕,因被执行人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也提供不出可供执行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裁定上述民事调解书执行终结。

此后,建行峰峰支行又提出执行异议,要求撤销上述终结执行裁定,该执行异议在2016年2月被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当时,法院告知建行峰峰支行如不服可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后续建行峰峰支行一直未申请复议。

对如今手握大笔现金的藏格矿业而言,两千余万不过是其账上货币资金余额的零头,公司也在公告中提及,被冻结资金仅占公司及子公司截至7月19日货币资金余额的0.75%。同时,藏格矿业还提到,本次部分银行账户资金冻结不会影响公司主要业务的正常进行,也不会对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藏格矿业称,目前主要产品碳酸锂和氯化钾分别由全资子公司格尔木藏格钾肥有限公司、格尔木藏格锂业有限公司独立经营,公司本部仅为管理中心,同时被冻结账户不属于公司目前用于收取货款和支付成本费用的主要账户。

这笔债务该谁来承担?

虽然影响不大,但藏格矿业仍表示将尽快向执行法院提请执行异议,维护公司权益。“公司认为,建行峰峰支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当,对公司银行账户进行冻结损害了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将尽快向执行法院提请执行异议,尽快处理账户冻结事宜,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十年前裁定执行终结的一桩官司,且是重组前的历史遗留问题,如今又被债权人成功申请恢复执行,藏格矿业显然有些“不甘心”,但其未在公告中指出建行峰峰支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当的具体理由是什么。

但在上海新古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怀涛看来,建行峰峰支行申请恢复执行是合法合理的。

他对记者表示,根据《关于执行案件立案及结案工作的暂行限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对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程序在一定期间不能继续进行、人民法院按规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确有可供执行财产,可以向原执行法院提交必要的手续,申请恢复执行,立案庭予以重新立案。

“现在藏格矿业可能有足够执行的财产,建行峰峰支行根据规定提交必要手续,可以申请恢复执行。”王怀涛律师表示,申请恢复执行是没有期限限制的。

记者注意到,就在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建行峰峰支行执行异议的几个月后,格尔木藏格钾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格钾肥”)成功借壳上市,上市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从前一年末(2015年)的107.63万元陡然上升至2016年末的17.33亿元。

实际上,藏格矿业当初的重组各方亦对相关诉讼问题有过约定和承诺。

藏格矿业在2016年披露的重组报告书(修订稿)中,也曾提到上述诉讼。彼时,建行峰峰支行执行异议尚在审查程序中,对于诉讼事项涉及或有负债的解决方案,根据《重组预案》和《重组协议》,上市公司资产负债表中已计提预计负债之外的对外担保等或有债务均由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北京路源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源世纪”)全部无条件承担。按照报告书披露内容来看,建行峰峰支行诉讼涉及款项不属于已计提预计负债范围。

藏格矿业提请执行异议的依据是什么?如今,该笔债务是否应由路源世纪方面承担?对此,7月21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联系了藏格矿业方面,但未获回复。

(责任编辑:董萍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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