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证券延长不超50亿定增决议有效期 此前已三轮问询

2023-10-13 14:36:00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3日讯 国联证券(601456.SH)昨日晚间披露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显示,公司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审议结果为通过。

国联证券2023年9月12日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补充2023年半年报更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不超过6亿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扩大固定收益类、权益类、股权衍生品等交易业务;偿还债务;进一步扩大包括融资融券在内的信用交易业务规模。

国联证券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发行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截至2023年6月30日,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9.21%的股份,并通过其控制的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国联地方电力有限公司、无锡民生投资有限公司、无锡一棉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9.40%股份,合计持有公司48.60%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而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是无锡市国资委下属的控股子公司,因此无锡市国资委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6亿股(含本数),发行完成后,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无锡市国资委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涉及公司控制权的变化。

国联证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601066)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杨成、陈陆。

国联证券2023年6月9日晚间披露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调整及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称,为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公司“聚焦主责主业,树牢合规风控意识,坚持稳健经营,走资本节约型、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发挥好资本市场‘看门人’作用”的倡导,更好发挥证券公司对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功能作用,公司结合自身实际和行业情况,拟调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细化现有募集资金投向。

据国联证券公告,调整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进一步扩大包括融资融券在内的信用交易业务规模;扩大固定收益类、权益类、股权衍生品等交易业务;偿还债务。

调整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扩大固定收益类、权益类、股权衍生品等交易业务;偿还债务;进一步扩大包括融资融券在内的信用交易业务规模。

此前,国联证券2023年6月5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6月2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372号),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本轮问询问题。

2023年6月5日晚间同时公布的《关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显示,关于融资必要性,上交所指出,根据申报材料,国联证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0亿元,全部用于进一步扩大包括融资融券在内的信用交易业务规模,扩大固定收益类、权益类、股权衍生品等交易业务以及偿还债务;上轮审核问询函已就公司本次融资必要性进行问询。

请国联证券进一步说明:(1)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向业务在报告期内资金使用情况、盈利水平及与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行业排名;(2)结合股东回报和价值创造能力、自身经营情况、公司主责主业、市场发展战略、前次募集资金投向及效益实现情况等,说明本次融资的必要性、融资计划及方式的合理性,是否有利于提升资本运用效率、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果;(3)结合期末货币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及投向金额、募集资金各项投入内容的具体测算依据及过程、资金缺口测算等,说明本次融资规模的合理性,是否存在过度融资。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国联证券2022年年报显示,2022年5月10日,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就华英证券在可转债业务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对华英证券出具了《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2022〕46号)。针对上述函件,华英证券高度重视,已采取以下整改措施:(1)补充调查;(2)加强投行业务学习与培训;(3)加强文件的审核校对和复核工作;(4)开展保荐项目自查;(5)完善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及流程等整改措施。

2022年9月9日,中国证监会云南监管局就华英证券在受托管理楚雄州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1楚雄01”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华英证券出具《关于对华英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10号)。针对上述函件,华英证券高度重视,开展了督促发行人整改、增加对发行人督导培训等工作,同时在内部采取了加强债券法规培训学习、加强存续期管理等整改措施。

国联证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486号《关于核准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截至2021年9月23日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3,654,168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1.2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89,999,764.96元,扣减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剩余保荐费用及承销费用人民币66,037,735.84元后,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5,023,962,029.12元。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总额扣减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107,011,571.39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82,988,193.57元。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均无余额且已经全部注销。

国联证券于2020年7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发行数量为47,571.90万股,无老股转让,发行价格为4.25元/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南京证券(601990)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王刚、胡磊。募集资金总额为202,180.5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93,808.46万元。国联证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合计8,372.12万元,其中,承销费7,086.79万元,保荐费用360.00万元。

(责任编辑:刘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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