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显示,近日,上海米芝莲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酥妃皇后蛋挞店经营者尤应红、武汉市江汉区丸丸山泡芙蛋糕店经营者曾蓉晖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1008万余元,涉及米其林集团总公司与上述企业相关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执行法院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海米芝莲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0月,法定代表人为王财永,注册资本20万人民币,由上海美利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飞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持股。此前,据媒体报道,因“MICHELIN”粤语发音为“米芝莲”,米其林公司注册了多件“米芝莲”商标。米其林公司起诉上海米芝莲公司,称其在未获得商标使用权的情况下,以“米芝莲”作为企业字号和店铺招牌,并对外招揽加盟商。不久前,该案二审维持原判,上海米芝莲公司需立即停止侵犯米其林公司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赔偿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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